列治文法庭判决:这位女士有罪
苏珊·比宾斯因参与2024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抗议活动而被判定有罪。丽士满新闻档案照片
一名女性在列治文省法院被判定为“捣乱罪”有罪,该案件与她参与阻塞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十字路口的抗议活动有关,并无视警方指令。
法官德里克·马赫裁定苏珊·简·比宾斯因“故意妨碍、打扰或干扰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财产的合法使用、享受或操作”而犯有一项捣乱罪。
这一指控源于2024年5月的一场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活动,当时约有60名示威者阻塞了位于UBC入口处的韦斯布鲁克商城和大学大道的十字路口。
抗议者坐在十字路口,使用木托盘和自行车阻塞人行道,并在十字路口中间搭建帐篷。抗议者手持扩音器,带领大家高喊口号。
封锁持续了约三个小时,但在上午11点时,警方下令清除现场。抗议者遵从了警方的命令,但随后开始沿着大学大道向西游行。
比宾斯是游行队伍中最后一名参与者。警方三次要求她继续前行,最后一次她没有遵从,因此被逮捕,马赫在周四的裁决听证会上解释道。
比宾斯“承认了其捣乱罪的行为,但根据加拿大刑法第430(7)条的例外条款进行辩护,”马赫表示。
该条款规定,若某人以“获取或传递信息”为目的接近一个住宅或“地方”,则不构成捣乱罪。
马赫指出,皇家骑警(RCMP)的随身摄像头视频证实比宾斯“妨碍、打扰和干扰”了十字路口及大学大道的交通。
视频显示,警方在反复警告比宾斯继续前行并发出“最后警告”,警告她如果不向前走将会被逮捕,法庭上证据显示。
比宾斯无视这些警方命令,最终被逮捕。
马赫表示,比宾斯是在“寻求关注”,而其行为并非偶然,而是“故意和表演性的”。
他强调,集会自由并不保护那些通过阻塞道路等行为实施捣乱的人。
被封锁的十字路口是通往大学的三大主要入口之一,是公共交通、骑自行车者和行人的“关键交叉点”,也是通往大学校园、当地商铺及UBC医院的通道,马赫表示。
视频证据显示,巴士在大学大道停驶,交通也被警方疏导。
抗议活动发生在校内举行多场毕业典礼的当天,证据显示,许多前往这些典礼的人士因此延误了,马赫补充道。
比宾斯辩称,责任的“范围在于”警方第三次要求她继续前行时她不听从,然而马赫表示他同意公诉方的看法,认为这一行为是“她捣乱及无视警方命令的高潮时刻”。
“我坚决不同意比宾斯的看法,即此判决存在对证据的基本误解,检方的解释优先于警方的判断,或做出此项判决将与上诉法院或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相悖,”马赫补充道。
马赫引用了一位警官的证词,称由于该十字路口被封阻,导致有人无法上班或上学,因此本可提前逮捕示威者,但当时警力不足,因此在当时选择不逮捕示威者是“适当的”。
马赫拒绝比宾斯辩论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将意味着宪章第2C条款会优先于其他宪章权利,导致法治被侵犯,产生不合理和不合逻辑的结果。”
马赫表示,立法的意图并不是允许人们在和平示威后借助这一条款“逃避捣乱罪的指控,无论这一信息有多么崇高。”
他指出,法庭并没有认为比宾斯的抗议行为是错误的,允许人们聚集并表达意见,即便其他人持不同看法,这也是民主过程的一部分。
然而,他补充说,社会期望这些举动应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并让其他人自由通行。
“言论自由和和平集会的权利并不意味着这些价值观可以完全无视他人的基本权利,或者选择违反法律进行公民不服从,”马赫说道。
“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拥有不法行为的权力,侵犯他人的权利,破坏财产或限制基本服务。”
比宾斯于1月29日周四出庭聆听判决,身穿巴勒斯坦围巾,手持羽毛。旁听席的支持者在胸前佩戴红心徽章。
马赫将在稍后的日期对比宾斯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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