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一名房客在租房期间怀孕,她说因「恶心」的老鼠出没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因此向前房东索赔18,813元。
卑诗省一个出租单位的前房东和房客因鼠害造成的损失对簿公堂。
房东通过卑诗住宅租务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向一对前房客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因虫害而对出租单位造成的损坏,以及数个月的租金损失。
房东提出索赔572元的清洁费和4,950元的租金收入损失。
而这对租户则声称自己在老鼠肆虐的环境下生活了数月,虫害导致他们失去了安静的享受,因此索赔几个月的租金损失。
租户对这4个月租期列出惊人的18,813.80元索赔数额,他们表示,由于床上用品被老鼠的尿液和粪便弄坏了,必须购买新的,他们还为了确保食物安全而购买了罐子。
回溯当初,双方同意租约于2023年8月5日开始,每月租金为3,300元,租户支付了1,650元保证金。
租约开始时并没有做租赁检查报告,因此,RTB裁定房东不能就单位损坏索赔金钱损失。
其中一名房客在租期间怀孕了,据称,老鼠的出没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出租单位里到处都是老鼠,家具和床上用品上都有老鼠,床上用品和衣服上都有老鼠的粪便和尿液」,这个单位「令人作呕」。
租户还表示,他们是在2023年8月13日看到了第一只老鼠,老鼠在其后几个月里活动增加。他们指房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不得不终止租约。
房东则作证说,他们在听到老鼠的消息后立即通知了大楼的管理层,并于8月22日给除虫部门留下了一条要求处理的讯息。该公司从10月开始就走访了出租单位并对其进行了虫害处理;害虫防治专家建议租户安装一扇门,「但这从未发生过。」
房客还告诉房东,他们将于11月18日搬走,房东称直到12月15日才处理完老鼠问题,并准备将房子再出租。在那之后,房东开始打广告积极寻找新租户,但直到2024年1月15日才找到了新租户。
RTB裁决指,租户提前结束定期租赁,违反了《住宅租赁法》(RTA)第45(2)条,因此需支付房东3,300元的12月份租金,另外房东并没有在失去租户后立即发布广告,从而将2024年1月份的一半租金损失降至最低,结果,房东提出的1,650元索赔被驳回。
租户要求全额偿还租金(13,200元)的要求则被指「极端且不合理」。然而,RTB也承认老鼠出没「不卫生且令人痛苦」,房东「本可以做得更多」。由于租约贬值,租户获得了4个月月租金的10%,以及逾期退还的保证金利息共计1334.15元。
房东于2024年6月15日获得了1,965.85元(3,300元-1,334.15元)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