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女教授申请PR两次被拒:为了孩子不会放弃
多伦多51岁教授约翰(Lavaughn Diane John)在申请永久居留权时被移民局拒绝。她目前持有的毕业后工作许可不能够再续签,将于今年12月到期。届时,她可能要被迫收拾行李回国。
根据移民局的说法,这位来自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前留学生在提交永久居留申请时不被视为"就业"状态。但约翰鉴定地认为自己一直都在工作,从未停止过。
引发争议的一个关键点在于,约翰作为一名"兼职"教授或相当于长期兼职的教授,她每学期都要签订一份新合同。根据劳资合同,她只按课堂上授课的时数获得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学期之间就多出了一段没有雇佣合同、也没有工资收入的"空窗期",而她正好在这段时间提交了永久居留申请。因此,移民局认为她当时不被视为"就业"。
但约翰反驳说,她的工资实际上含涵盖了她在课堂之外的义务。比如,在学期结束后,她还要批改考试、上传期末成绩、回答学生的问题、参加教职工会议和培训,并为下学期教授的课程做准备。
她说她一直在工作,并没有因为学校放假而停止。
在连续两次申请被拒后,约翰正在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而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可能会重新定义就业状况并影响其他移民项目的申请人。
为了孩子,不会放弃
约翰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民,拥有英国英语教学硕士学位,并在巴西经营一所语言学校长达20年,之后于2017年作为留学生来到加拿大Seneca College学院。
在完成为期两年的市场营销课程后,这位两个孩子的母亲获得了毕业后工作许可,自2019年以来一直在多伦多一所公立学院教授英语和通信。
2021年,时任移民部长Marco Mendicino推出了一项一次性计划,向加拿大90,000名工作许可持有者(包括加拿大高等院校的国际毕业生)发放永久居民身份,但条件是他们在申请时必须合法工作才有资格。约翰对此感到非常兴奋。
约翰整理了所有必需的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该项目开放申请后)提交了申请。国际毕业生的所有名额在一天之内就被填满了。
约翰说,她确信自己符合所有标准,包括最低语言要求,并耐心等待。
一年半后,即2022年12月,移民局通知她可能不符合资格,因为她提供的所有文件仅能证明她在2021年4月工作过,而当年5月没有工资单。移民局给了她30天的时间作出回应。
在提交的材料中,约翰提供了一封雇主的信,信中列出了她在两个学期之间需要履行的职责,还提供了她所在工会的劳资协议,以解释工资结构以及为什么工资单只涵盖学期日期。她在两个学期之间保持了就业福利,包括医疗和牙科保险,以此证明她在休学期间被视为就业。
2023年3月,一位移民局官员拒绝了约翰的申请,并表示:"材料上清楚地写着,你的合同于2021年4月23日结束,而新合同于2021年5月18日开始。我不认为你符合资格标准。"
在她的律师麦克雷(Luke McRae)提出抗议后,移民局重新受理了她的申请,但两个月后再次拒绝了她的申请,并得出结论,她在2021年5月6日不被视为就业。
目前约翰正在就这一决定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移民官员未能"有意义地"审查她作出的回应,并错误地将她提交申请时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作为拒绝申请的依据。她要求撤销拒绝决定,并指派一名新官员审查其申请。
她的律师表示,移民局拒绝接受约翰在学校放假期间有偿工作的说法,实质上只能说明她的雇主"不公平且非法地"让她在这段时间从事无偿工作。
律师指出:"让我们看看雇主和雇员之间发生了什么。她的工作不是从第一天上课开始,也不是在期末考试当天结束。移民局官员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认为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
这也引出了一个问题:移民官是否会计算申请人的实际工作时数,还是仅计算她获得报酬的时数,以及正式的雇佣合同在评估中起什么作用。
在回应约翰的上诉时,移民局在向法庭提交的材料中表示,此案应予驳回,因为申请人只是要求法官重新权衡移民官面前的证据,而移民官在做出决定时不必对每条信息和证据都做出回应。
移民局承认约翰确实在两个学期之间完成了一些工作任务,但辩称这并不能改变她在2021年提交永久居留申请时没有雇佣合同也没有领取工资的事实。
约翰表示,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可能就会收拾行李回巴西,因为她的丈夫还在那里经营他们的英语学校。但她来加拿大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儿子和女儿(现分别为18岁和17岁)生活在一个更安全的环境中,并接受良好的教育。所以,她不考虑放弃。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