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华人房东在微信群里发的帖子引起共鸣。房东打算卖房,征得租客同意后开始挂牌,也终于找到买家并签了卖房合同。不料最后一刻租客反悔,不肯按约定搬家。房东不得不面对卖房违约的困境。
据华人房东吴先生介绍,疫情期间他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公寓找到一个租客,是一个读大学的女学生,而女生的母亲愿意担保女儿,母女俩共同作为租客签了租约。这位母亲是一位老师,由稳定的工作,而女孩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因为疫情期间租房市场惨淡,所以这套在多伦多大学附近的公寓租金每个月只有2100元,好在租客一直按时付租金,大家相安无事。
之后加拿大央行连续加息,贷款利率飙涨,导致房东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吴先生决定卖房。因为有租客,首先需要征得租客的同意和配合。
租客知道吴先生卖房打算后,并没有提额外要求,表示按吴先生提出日期同意搬家。在卖房过程中,租客也十分配合,遇有买家需要看房,只需提前通知,租客都会合作。
尽管市场不好,但由于房子的位置很好,吴先生很快找到买家。由于买家提出买房是自住,因此吴先生按法律规定提前70天通知租客在11月底搬家,发了N12表格,租客没有表示反对。
不过到了11月按约定该交房租的时候,吴先生提醒租客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不需要交了,因为此前已经交了一个月的押金。但是租客依旧按合同约定交了租金。
吴先生预感到情况不妙,反复发信息与租客确认,但租客一直不回复。
转眼就到了11月底。就在吴先生满心欢喜准备房子交接的时候,忽然收到租客发来的信息,租客说:“我想听听法官会怎么说”。
吴先生一下子就懵了。一路走来租客都十分配合,没有提过任何要求,想不到最后一刻摆了吴先生一道。
吴先生马上给租客发消息,提出了自己的困难,并给出一个很好的补偿条件,但是租客依旧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眼看就要到卖房交接日期了,吴先生最后发信息给租客,直接问租客有什么条件,提出来大家商量。然而租客依旧是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吴先生至此已经明白,租客是铁了心要上法庭了。吴先生找到法律服务帮忙,得知现在房东租客法庭受理案件排期需要5到8个月,这还只是受理案件,至于何时审结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了。
因为无法按时交房,现在吴先生可能要面对买家的违约起诉,幸亏当初签合约时保留了如果租客不搬家的解决条款,但即便如此也肯定会面对买家的挑战。
吴先生说,他的一位朋友为了赶走欠租的租客用了21个月的时间,损失惨重。而他所面对的租客情况不一样,因为租客至今没有拖欠一分钱房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会怎么判。难道租客不欠租房东就没有卖房的权利了吗?
现在吴先生只希望安省房东和租客法庭能加快受理案件的速度,平衡一下房东和租客的权利,房东对自己的物业没有处理的权利实在是说不通。
a
在卖房前必须给予2 个月书面通知、而且给予一个月免费通知必须签字以后才能继续进行卖房、
- [41] (2023-12-04 13: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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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租客现在是大爷、宠着惯着养着、什么都必须签字没有签字最好的态度都没有用、随时翻脸闹上法庭
- [48] (2023-12-04 1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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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如果房东按照法例程序
- [35] (2023-12-04 13: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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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一朋友最近也遇到类似问题,不能因为找不到同样便宜的房子就不搬
- [44] (2023-12-04 2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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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谁说一定要得到租客的同意?
- [74] (2023-12-04 1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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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真是请神容易,赶神难啊。房客一定是觉得租金涨得太多了, 离开了再也找不到这么低的价位了。
- [48] (2023-12-04 18: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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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这个赶租客是买家的责任买家自住租客肯定要搬这个法律上毫无悬念卖家交接完了就没责任了卖家没权赶租客
- [39] (2023-12-04 1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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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卖家通知了买家到时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了节省时间而已买家可以把租客东西直接搬出去
- [41] (2023-12-04 19: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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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你怕走法律程序拖 让租客成原告拖她们好了 只要到时全程录像无损坏丢失
- [44] (2023-12-04 19: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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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拖来拖去还是房东损失
- [81] (2023-12-05 10:42:21)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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