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里一名陈姓华裔妇人,在2020年初计划出售其独立屋,但当时准买家的家人身处印度,因疫情关系无法返加处理贷款,交易最终告吹。不过,陈女士所委托的地产经纪吴某随后来信,要求陈支付约1.5万元的佣金,但她认为对方在没有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收取1.5万元高额佣金并非合理。地产经纪吴某就此澄清,陈女士的确与买家没有完成买卖交易,约1.5万元的佣金是根据委托合同条例,从买家按金中扣取,并已得到法庭的判决,陈女士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陈女士在2019年12月,委托大温地产经纪吴某出售位于素里的一处独立屋,协定以市价85万元,出售给一名南亚裔准买家。由于当时全球爆发新冠疫情,该名准买家在2020年3月通过律师告知陈女士,其家人滞留印度无法返加,因此须延期处理贷款事宜,陈女士担心贷款申请遥遥无期,称双方同意取消交易,她说:“若有心买我的房屋,为何不使用电子签名?或授权签约?我并非吴某所说的不想卖。我给予买家两次的延期,吴某还说我贪心,突然改变主意不卖房了。”
陈女士续说,她让吴某帮忙向买家达成收取5万元的按金协议,但吴某最终未为其争取利益,在陈的朋友帮忙下,才取回一半按金,但吴某却在事后来信称,陈须支付逾1万元佣金,“我在拒绝支付后,吴某再次来信‘加码’至约1.5万元,并发出律师信要我出庭。我没有收到信件,也不懂英语,最后自然输掉官司,须支付这无理的约1.5万元佣金。”
卖方称不应收取高额佣金
陈女士认为,在整个交易中,吴某没有完成买卖交易,不应该在买家按金中收取约1.5万元的高额佣金,并抨击吴某没有代表卖方利益,更扭曲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事实,向法庭宣称是卖方不想交易。
陈委托的地产经纪吴某,周五(1日)回复《星岛日报》记者时表示,陈女士的确在2020年初,委托其销售团队出售素里一处房屋,但陈其后没有给予买家贷款宽限期,因此取消买卖交易。吴某续说,他在出售房屋期间,帮助陈女士处理租赁事务,并觅得稳定租客。
经纪指曾提出收较低费用
另外,吴亦声称原本向陈女士收取约1万元的佣金,是低于合约上须支付的金额,但遭陈拒绝之后,只能按照买卖委托合同的条例收取,“现时已得到法庭的判决,若陈女士对于条例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陈女士得悉吴某的回应后深感不忿,并表示:“疫情爆发初期,谁知道楼价会大涨?我当时还担心疫情之后,楼价会大跌,想尽快脱手。”
她补充说,一家人现在求助无门,她最终仅拿回一半的押金,并且失去几个月的租金收入,还要支付贷款、保险、税款,以及精神损失。“我与年迈的丈夫都有长期病患,为什么还要无理拿走我们的钱。我给予吴某信任,才委托他出售我的房子。我现在都不敢交易房子了,听到‘经纪’两个字都感到非常恐惧,请律师上诉也要一万几千元,到头来也不知结果如何。”
有大温地产经纪表示,有些经纪在交易告吹后,仅收取委托方小额“车马费”,以保持良好关系,希望日后继续帮助其买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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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印度阿三哥打交道,还能不上当才怪
- [75] (2022-04-02 13:18:08)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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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有俗语说宁可信响尾蛇
- [76] (2022-04-02 1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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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到现在才卖不是更好吗?
- [70] (2022-04-02 2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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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沾上经纪那一刻起,就一点一点进入他们给你设计的圈套
- [69] (2022-04-03 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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