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据中国官媒称,修订草案建议对离岗离职的涉密人员予以“脱密期”管理,并针对特定工作秘密依法采取措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该扩版保守国家秘密法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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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今天引述消息报道称,14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据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敦促,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更有力保障”,有关方面要抓紧制定配套规定。
中央社引述央视前一天解读“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重点,其中包括第15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中央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委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19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第46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该保密法要求“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