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一起租客起诉房东“恶意收回房屋”的案件,在当地法院宣判,判决结果在当地华人圈引发广泛关注。“我认为这个判决很不公平。”本案的被告人,即产生纠纷的房屋的华人房东于女士(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委屈和不满。
加拿大魁北克省当地住房行政法庭的判决书上显示,房东于女士通知58岁的房客娜塔莉(Nathalie)和其丈夫弗朗索瓦(François),她打算半年后将房屋收回,用于和自己的配偶一同居住,并支付了租客夫妻2000加元作为补偿。
涉事房屋/蒙特利尔日报
在搬离后,娜塔莉夫妇发现于女士并未和配偶住进去,而是将房屋翻新后试图以翻倍的价格重新出租,并在短租房网站上以每晚597加元的价格出租。
“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她嘲笑了。她这么快就把房子重新出租,实在是太无耻了。”娜塔莉夫妇称,他们将于女士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赔。最终法院判决于女士赔偿租客6900加元。
房东收房后未按约定与配偶居住
短时间内将房租翻倍出租被原房客起诉
据判决书显示,娜塔莉夫妇以925加元的价格租住在于女士一栋5.5卧的公寓。
2021年12月23日,娜塔莉夫妇收到一封于女士寄来的信,信中于女士表示自己打算在2022年6月30日后将房屋收回,用于和自己的伴侣居住。之后,双方经过协商,娜塔莉夫妇要求于女士支付2000加元作为搬家补偿金,同年3月4日,双方签署了终止租约协议。
同年6月7日,娜塔莉夫妇发现这套房屋正在重新招租。娜塔莉夫妇请朋友佯装租客,按照招租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咨询,发现这套房子被翻新,租金也上涨至每月1805加元。
愤怒的娜塔莉夫妇立刻给于女士发送了一封通知,在通知中他们谴责了于女士未按照约定与配偶入住,而是再次将房屋出租,并要求了14000加元的赔偿,“现在我们只能租住在一个只有3.5个房间,租金却要1000加元的房子里,上班的路途也变得更远了”。
2022年11月11日,娜塔莉夫妇以“恶意收回房屋”为由,将房东于女士告上法庭。
房东:因与伴侣分居无法按原计划自住
法院认定房东收回房屋是为牟利
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房东于女士在庭上解释称,自己之所以没有按照原计划,将这套房子收回自住,是因为自己与伴侣关系出现问题,两人决定分居,因此不再需要住在有5.5个房间的公寓内。且那段时间伴侣正好失业,而翻新房屋是因为娜塔莉夫妇搬离过后,房屋内的状况需要翻新修复。
庭审焦点集中在于女士收回房屋的举动是否存在恶意。
判决书中写道:“于女士与配偶分手并不构成严重阻碍她收回住房和居住的理由;房东没有提供任何可信和合理的解释,说明为什么她没有与当时16岁的儿子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她的儿子今天仍然和她住在蒙特利尔的另一所公寓里;如果不是房客于2021年12月23日从房东处收到的收回住房的通知,房客绝不会离开他们自2015年以来一直居住的,完全适合他们需要的住房;此外,照片显示房客离开之日住房状况良好,没有如房东所说需要翻新……”
根据以上理由,当地住房行政法庭认为,“很明显,房东以收回自住为借口,使房客离开;房东于2021年7月购买该物业,并不是为了自住,而是纯粹为了牟利。”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于女士必须向房客娜塔莉夫妇支付6900加元赔偿金。
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当地媒体发现,这套房屋同时在短租网站上以每晚597加元的价格出租。对此,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短租网站上的内容,是交给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全权负责,她并不愿透露更多信息,而对于本次判决,于女士表示:“这真的很不公平。”
而对于短租网上的招租信息,娜塔莉看到表示:“我们对此并不惊讶,只是希望能够尽快收到那笔钱。但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们仍然非常不满。因为所有的这些程序都浪费了我们很多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