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举着标语,大声呼呼,只要当事人没有同意,即使穿了丁字裤,也不代表可以被性侵!这就是“This is not censent”的含义!
在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一个女孩们晒内裤的活动!
why?
原来,这个活动的话题叫#ThisIsNotConsent#,原来晒内裤的姑娘们是在抗议一桩强奸案的审判结果!
11月6日,一名17岁的爱尔兰少女将一名27岁的男性告上法庭,称对方性侵了自己。被告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不是性侵,而是已经获得了原告的允许,竟然将少女当时穿着的一条蕾丝丁字裤作为证据!
女孩的内裤被当庭展示,更荒谬的是,少女竟然真的因此败诉!陪审团的结案陈词中,竟然据此认为少女是被被告所吸引,才会穿得如此开放!
男子被无罪释放的消息传出后,这周三,法庭门前集结了大约200名参与者,抗议法庭上出现的“受害者有罪论”!
姑娘们为了表达抗议,纷纷将内裤晒了出来。五颜六色的内裤摆在了法庭门前的台阶上,像一个个响亮的巴掌!
她们举着标语,大声呼呼,只要当事人没有同意,即使穿了丁字裤,也不代表可以被性侵!这就是“This is not censent”的含义!
活动在网上也获得了无数支持者,在Twitter上,支持者们也开始晒自己的内裤。
“是否愿意发生关系,不应该看17岁的原告当时穿着什么。请用自己的内裤照传递这个活动,支持原告!”
“丁字裤也好,蕾丝裤也好,老式奶奶裤也好,一个人穿什么内裤都不代表同意发生关系,别再为强奸犯找借口了。”
“发生强奸案的原因就是有强奸犯。”
对此,爱尔兰性侵中心负责人表示:对于辩方律师将原告的内裤作为证据,以此证明她同意发生关系,这样的举证方式并不少见。
在性侵案中,辩方律师总会通过各种刁钻的角度,去证明原告是自愿的,其中就包括原告的穿着、当事人是否醉酒、为什么没有反抗等等。这些辩护手段并不新鲜。
活动人士Ruth,在与议员争辩时,霸气地晒出了一条蓝色丁字裤,此时摄像机移开了。她说道:“即使在这种场合晒出内裤,都让人感到难堪,摄像机都移开了。受害者在法庭上,却要自己的内裤被公开展示,成为为被告辩护的工具时,她会是什么感受?!”
有调查称,很多强奸案的受害者并不会选择维权,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社会舆论对于受害者的羞辱,这样的思想甚至像这个案例一样,足够影响法院的判决。但愿这个社会不要再对受害者如此苛责!加入了#ThisIsNotCensent#的姑娘们,你们都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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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 [300] (2018-11-17 1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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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我骚
- [217] (2018-11-17 1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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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骚就是想被干
- [309] (2018-11-17 23:40:17)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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