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寻常的春季午后,生活在蒙特利尔附近的一位父亲Danny Cohen照例带着女儿出来散步。当他推着婴儿车走在自家小区的街道上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警官走上前拦住他,开了张$48的罚单,理由是“在街道上走路”(walking in the street)。
Cohen当场就懵了,第一个反应是:“你在开玩笑吗?”然而被警察无情地否认了:“当然不是玩笑。”
Cohen表示,自己经常在这条街上走,也经常不走在人行道上,“因为我要哄女儿睡觉,而人行道的状况很不好,时不时会有坑洞。”
他正在考虑上庭打掉告票,但事实上,不走人行道的行为的确违反了魁省的高速公路安全法,性质类似于横穿马路。
律师Eric Sutton表示,当警察回顾当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有些退让的余地,但是Cohen还推着婴儿车,这已经是公众安全的范畴了。
Cohen解释说,他绝不是唯一一个不走人行道的人,周围很多居民在跑步、散步时都会这样。CTV记者采访的几位行人也都表示这张告票实在是荒唐。
其中一位牵着两个男孩的女士说:“我们一直在街上走,完全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可能已经吃了几百万次罚单了。警察应该去做更重要的事情,而不是盯着行人开罚单。”
然而另一位居民则向CTV透露,这一带已经出现过几次有关“在街道上行走”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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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警察都是傻b
- [437] (2018-05-15 16: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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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行道,为什么在汽车道上走,不觉得危险吗?
- [229] (2018-05-18 09:45:31)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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