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在2016年6月通过了“药物协助死亡法案”(安乐死)。
到去年底,有3741名病人使用了药物协助死亡。
但自从这项法律出台,就有人表示,其中允许安乐死的规定太严格了。
目前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疾病晚期病人,正经历极度痛苦,且能在安乐死执行前头脑清醒,表示“同意”。
新斯科舍省一位女士Audrey Parker最近接受访问表示,因为这些严苛规定,她不得不把自己死亡的日期提前。
57岁的Parker患有晚期乳腺癌,并已经转移到骨头和脑部。
她说,有两年的时间,要和疼痛抗争。天,真是受了不少的罪。
她已经签署好了文件、愿意采用安乐死方式死亡。她表示,自己不怕死亡,她设计了自己的葬礼,就如自己的婚礼。
但是,她担心在自己计划执行的时刻,脑癌可能令其神智不清,无法有效表达“同意”,而被拒绝执行。
政府:已经开始调查
联邦政府也听到了抱怨的声音,并已经任命了前参议员Jim Cowan 就特别情形进行研究,改进法律。
Cowan曾经是加拿大参议院“药物协助死亡法律”委员会主席。
他表示,自己听到一些案例。还有些时候是因为病人使用的药物副作用太强,导致病人无法清醒表示同意。
他同意,法律在这些方面应该进行修改。
至于Parker,她不愿意冒险等待法律修改。于是决定提前死去。她会在11月1日死去,妈妈会陪伴在她身边— 正如她设计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