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租户在住所范围喂饲省鸟多时,业主警告多次无效,最终下逐客令收回单位。租户向租务仲裁机构提诉要求判令驱逐通知无效,但遭驳回。
卑诗省一住户因喂饲野生雀鸟持续一年多而被业主赶出其租住的单位。该租户向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TB)申诉,表示对业主发出的一个月内迁离通知提出反对。
业主的代理人作供称,该租户持续地在其租用住所内喂饲野生雀鸟,违反了租约中一项主要条款,业主已曾多次警告租户停止有关行为。
在本个案中呈交给审裁处的文件显示,租约上规定除非租户获得业主特别许可,否则不得饲养宠物,并且不得「鼓励或喂养住宅内或其附近的野生鸟类或动物」。
2022年5月27日,业主就喂饲问题向租户发出了最后一次书面警告,但过了一段时间后,这种违约行为再次发生,业主遂于2023年6月6日发出收回单位的通知。
租户辩称很多邻居租户也有这样做,有些还放置了大量精美的喂鸟器,一名在地面楼层居住的租户甚至喂饲浣熊和其他野生动物。
该租户还声称,他不知道租约中有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重要条款,因为该条款列在「宠物」栏目下,他本身没有宠物,所以没有细加阅读。
业主一方则指此说法无关重要,因为租户已曾因这个问题多次被警告,有足够时间进行纠正。
审裁处认同业主的说法,并指出即使其他租户看来也有喂饲动物,而且这些行为会引发其他问题,仍须视乎他们的租约中是否包含相同的重要条款,才能判定这些租户是否有错。
审裁处称:「单就这份租约而言,令人遗憾的是,租户违反了一项重要条款,并且无视业主要求停止的警告。」
审裁处驳回租户的诉求,并颁令让业主从8月31日恢复拥有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