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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温哥华岛夫妇逃税 加拿大国税局反赔了170万

Tue Mar 06 2018 13:37:58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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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岛纳奈莫一对夫妇由于遭到加拿大税务局恶意起诉其涉嫌逃税,近日法官责令CRA对其支付超过10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2008年6月,在温哥华岛社区经营一家餐馆,一家夜总会和一家汽车旅馆的托尼和海伦.萨马罗(Tony & Helen Samaroo)被加拿大税局控21项逃税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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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指2006年开始的一起小偷税案对该餐厅进行审计。

在随后的审计中,CRA确定这对夫妇的商业账户有大量现金存款。

而这对夫妇表示他们是从一个30年储蓄的保险箱中转移旧的100元和50元账单到银行帐户,因为他们害怕银行不再接受这些旧纸币。 但调查人员拒绝了这一解释。 他们认为这对夫妇因未能报告餐馆收入进行逃税。

最后这对夫妇被加国税局指控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从其餐厅MGM逃税170万元,但在2011年4月,经过19天的审判后,BC省法院法官宣布他们无罪。

法官裁定被告托尼行为可信,对餐厅收入的解释合理而一致。

随后,这对夫妇起诉了加拿大税务局和一名涉嫌恶意起诉“特设”检察官。

在对该案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法官Robert Punnett裁定CRA对其高级调查员肯德尔(Keith Kendal)和其他员工的行为负责。

法官在周一公布的一项裁决中说:“这起案件的行为高压及恶意,应受谴责。 其中调查员肯德尔没有采取应有的程序,行为表示压制和提供“不完整和错误的信息”的行为值得指责,个人行为背离CRA等机构的正派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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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临时检察官的律师Brian David Jones在本案中被提名为被告,但法官驳回了对他的指控。

在判决损害赔偿时,法官认为,控方损害这对夫妻的声誉“不可挽回”,造成其业务进一步发展。

法官指原告有权就他们受到羞辱,丧失自信,丧失自尊和压力,对名誉造成损害等方面获得实质性赔偿以及对其商业和个人的影响。

原告海伦在庭上作证,指CRA的指控导致其生活颠覆,她感到尴尬,指这些指控损害了她的声誉。

她还指,这些指控对其丈夫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他紧张,停止了社交。目前两人已经分居

法官判给这对夫妇获得750,0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两人还分别获得300,000元的加重赔偿。

这对夫妇还获得347,000元的律师费。

法院勒令CRA赔偿这对夫妇的总金额接近170万元。

CRA 则对裁决表示“坚定致力于负责任的执法,以保持加拿大税制的完整性。自判决之日起,CRA和司法部有30天时间对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不做进一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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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a cra 赔了夫人又折兵 - 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啊! [284] (2018-03-06 19:57:09)
          b Cra去年是政府部门发 - 奖金最多的 [272] (2018-03-06 21:56:07)
(无内容)

          b CRA可既不赔夫人,亦不折兵。 - 都是我们的钱 [238] (2018-03-07 17:12:20)
     a 小生意本来就辛苦,不给国家舔麻烦就不错了! - 应该宽容些 [283] (2018-03-06 2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