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卑诗省的公寓业主在网上的民事解纷法庭(CRT)获得了有限的成功。自2022年11月以来,她的单元因她指控物业管理未能维护公共管道而导致洪水问题发生了四次。
在7月9日的裁决中,CRT审理了与厨房管道维护相关的问题,原告Frances Choe对她的物业管理,即业主委员会BCS 3495,提出了疏忽指控,这一案例对其他卑诗省的物业管理或许有借鉴意义。
Choe索赔金额为51,071.01加元,涵盖了替代居住费用、个人物品损失、两次保险免赔额、紧急服务费用及保险费用的增加。
物业管理方否认了Choe的索赔,并表示她未能证明物业管理违反了维修和维护的责任。同时,物业管理方称Choe所索赔的大部分损失已由其保险公司支付,或是属于猜测性、重复性或无法追回的费用。
在处理争端时,仲裁成员Megan Stewart发现,公共管道确实导致了Choe单元的洪水。证据表明,洪水最有可能是由于公共管道的堵塞所致。
接下来,仲裁法庭考虑了物业管理是否违反了对公共管道的维修和维护义务。法庭指出,在考虑当时的情况并没有后见之明的情况下,适用的标准是合理性,而非完美。
法庭提到一封由物业管理方的设施经理于2020年5月6日发给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电子邮件,邮件中包含了“年度排水清洗”的报价,并指出“承包商建议每六个月至一年进行一次此服务。”
业主委员会成员已知晓其建议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管道清洗,但尽管如此,物业管理还是达成了包含三年内只进行一次卫生系统清理和维护的协议,法庭指出。
法庭还提到,尽管承包商在2021年11月建议,但显然未能在墙内安装清理口屏障,并且在2022年8月,尽管新任物业经理建议,但厨房管道并未得到服务。
几个月后,Choe的单元在2022年11月14日首次发生洪水,水从厨房水槽溢出,迫使她搬出单元近九个月。随后在2023年2月10日、5月3日和5月7日发生了额外的洪水事件。
裁决中指出:“我认为物业管理违反了对公共管道的维修和维护义务。”
裁定表示:“虽然物业管理对报告的洪水和泄漏做出及时反应,但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被动的处理方式远远不够。”
裁决指出,物业管理未能遵循其服务提供商的专业建议,即每年进行一次排水清洗,或在单元内部安装清理口屏障以防止洪水损害的发生。
裁决还称,Choe并未因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洪水,且洪水并非由于她的水槽所致,正如物业管理所声称的。水槽仅仅是被迫从物业管理的堵塞公共管道中水流出的通道而已。
Choe索赔超过50,000加元用于补偿损失,并在减去任何保险赔偿后,要求替代住宿费、受损的个人物品、紧急服务费用和保险费用的增加。
在审议各项索赔后,法庭裁定物业管理需要向Choe支付2,496.98加元,具体包括2,189.71加元的损害赔偿、194.77加元的审判前利息及112.50加元的CRT费用。损害赔偿主要由193.92加元的食品小票、529.79加元的与第三次洪水有关的紧急服务费用及1,466加元的保险费用增加组成。
CRT还要求物业管理制定一项定期维护计划,针对公共厨房管道和排水管进行清理工作,并根据专业服务提供商的建议和意见进行。
涉及此事的物业管理公司似乎未在裁定中被提及。一名接待员确认,太平洋仲裁物业公司(PQP)目前管理位于科奎特兰的大中央2号物业,根据Zealty.ca的信息。PQP未对此请求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