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驳回了卑诗省芝里华克(Chilliwack)男子因分契物业(Strata)屋顶渗漏损坏而提出的35,000元索赔要求,判给他500元的天花板损坏赔偿金。
据Glacier Media报道,屋主法尔斯(Wesley John Fales)作为分契物业的共同所有者,他声称在屋顶漏水后,物业没有进行适当的修复,因此要求赔偿其浴室和卧室天花板的维修费用35,000元。
仲裁庭成员宾尼(Amanda Binnie)在11月8日的裁决中指出,法尔斯还表示,该分契物业拒绝举行听证会,做出虚假陈述,不公平对待他。
据悉,法尔斯在2023年4月19日和2023年5月22日期间,曾向物业公司反映其单位发生过漏水事件,物业公司其后派屋顶工或其它技工进行调查。
物业经理于4月28日回应称,由于没有现行漏水,因此不会进行调查。宾尼说,经理还表示,该物业不负责对个别物业进行维修。最后,经理拒绝了法尔斯举行听证会的请求,称物业已做出最终决定。
仲裁庭认为,该分契物业在第一次漏水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此有疏失,而拒绝举行听证会,则「证明该分契物业是故意忽视泄漏事件」。
当第二次漏水发生时,法尔斯致电报告了物业经理,物业随后聘请屋顶公司进行调查。
后来的调查报告指出,可能是因为穿过屋顶的「管道靴」没有正确固定而导致漏水,该公司进行了管道引导并向物业公司收取2,882.40元费用。
宾尼说,没有证据显示法尔斯的单位在修复后再出现漏水。
而物业方面也没有对这些漏水造成的损害提出异议。
仲裁庭也承认法尔斯的天花板确实有因漏水受到损坏。
但宾尼说:「我发现从照片中并不清楚(该单位的)墙壁是否只有水痕或实际损坏。」「法尔斯没能提供证据证明他已经对损坏进行了修理,也没有提供修理费用的报价。」
宾尼称,从第一次漏水后的照片来看,她发现在一盏灯附近的天花板有损坏,但第二次漏水后的照片显示「相同的墙壁和天花板,同一盏灯附近有更大面积的损坏,水从墙壁上流下来。」
「我发现第二次漏水导致天花板上出现了更大的污点,」她说。
但由于法尔斯没能证明第二次漏水对墙壁造成了实际损坏,宾尼因此裁定,「我认为500元是补偿法尔斯天花板的额外损坏为合理金额。」
图: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