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住在BC省的一位居民因厕所漏水的纠纷,被邻居告上法庭并索赔。近日法庭做出了裁决。楼上漏水,楼下的要自己负责维修。
据dailyhive报道,这起纠纷发生始于2023年3月份。黄先生(音译,Yingwei Huang)家的厕所漏水到楼下的分层单元。楼下的租户RS于向业主Stefan Lenasi报告了漏水情况,并提供了照片作为证据。
同一天,Lenasi联系了楼管经理。经理通知了黄先生有关厕所漏水到楼下单元的事,并要求他暂时停止使用。
黄先生发现原来是公寓的厕所蜡封失效导致了漏水,于是雇了一名水管工来更换蜡封,但不到两个月后,Lenasi的公寓又出现了漏水,这次是在另一间不同的浴室。黄英伟再次雇了一名水管工来更换另一个厕所蜡封。
为了修复损坏,Lenasi雇了一名石膏板工来修复天花板的水损坏,共计1,300加元。
他向法院申请赔偿水损害,但法院指出,从提供的收据来看,他的索赔金额比维修费用高出200加元。Lenasi辩称,黄先生应承担这笔费用,因为他疏忽了。Lenasi还表示,黄先生“未能充分维护和维修他的管道。”
然而,黄先生否认了这一责任。
他指出,自己没有疏忽或故意造成厕所损坏,并且在报告漏水时他及时做出了反应。相反,他声称Lenasi应该购买保险来弥补损失。
最终法庭做出了对黄先生有利的判决。
法院裁定,Lenasi未能证明黄先生“无理且未能防止漏水”。换句话说,没有迹象表明黄先生事先知道漏水,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漏水发生。
不过,虽然法院驳回了Lenasi的诉求,但法院也承认,“当业主得知他们有责任修复自己的物业时,确实可能会感到惊讶,即使损坏的源头是来自别人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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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没犯错
- [28] (2024-07-28 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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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问题,STRATA应该有保险保这种意外,让两家平涨一些管理费
- [28] (2024-07-29 09:51:24)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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