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没准备好就买房下offer(报价),甚至是下“无条件offer”,这无疑是非常“危险”的行为。BC省一位买家在“抢房大战”中撤出交易后,被勒令赔偿卖家超过$35万巨额!原本,潜在买方M某、F某及和L某和卖家Jeffrey Anton Mandl签订了买房合同,要以111.5万在基洛纳购买一处住宅物业。但是,由于买方的资金不到位,这笔交易并没能按照合约规定的“在最后期限2022年7月前”完成。卖家便果断起诉了买方! 图自:CTV 2024年7月24日 根据BC省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裁决书,2023年1月,该住宅重新上市数月后,卖家收到了多个买家的offer报价。而且,出现了不同的买家来结束这场交易。 当时,基洛纳房市“急剧下跌”,新买家以74万的价格拿下了房子。这价格和原先的M某买方与卖家达成的111.5万交易价格差了超过35万加元。卖方Jeffrey Anton Mandl就以违反合同为由向买方M某提起诉讼。被告则反诉,说财产披露声明含有“欺诈性或疏忽性的虚假陈述”,因此合同应予撤销。可惜,法官Dennis K. Hori最终站在了卖方一边。M某买方不得不把超过35万加元的大额资金赔给卖方!时间倒回2022年3月3日,这套房子的挂牌价为99.9万。当天,作为买家的M某一方提出了111.3万的报价。根据裁决书,买卖双方沟通后,买方加了钱出价111.5万,卖方才愿意把房子卖出去。为了抢房,买方当时下的是“无条件offer(报价)”。也就是说,买方放弃了“贷款不成功时”合理撤回offer的权利。很不幸,买方的贷款过程并不顺利。用银行的话说,“银行对房子的估价明显低于购买价格。所以,银行不会为购买提供贷款资金”。更糟的是,其他银行也同样无法批贷款。 那会儿,M某一方也无法说服卖家降价。法官说,“买卖合约是一份具约束力的协议,根据该协议,被告(买家)须在2022年7月18日以$115,000(完成)该物业购买交易。”因为当被告(买家)无法在2022年7月18日完成付款,他们也就违反了合约。M某一方则告诉法庭,这栋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他们的房地产经纪人认为,验房结果表明这栋房屋“不适于居住”。可惜,这一意见没有得到额外证据的支持。法官指出,即使有可用的证据也无济于事。因为买家下的是无条件offer。法官接着说:“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法院应判给卖方相当于合同价格与买方违约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可获得的最高价格之间的差额的损害赔偿。”在该房产首次上市到重新上市的四个月间,法院接受了卖方的证据,即基洛纳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大幅降温。2022年7月,卖家以94.9万的价格将房子重新挂牌上市。到10月下旬,卖家因应市场将标价降到了79.9万。在这三个月期间,他还花钱更换了屋顶和空调系统,为的就是“让房子在市场上更具吸引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M某买方)必须支付卖家37.5万作为损害赔偿金,这金额最初的合同价格与最终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被告还被判须支付卖家更换屋顶及空调的费用,以及住房费用的损害赔偿,包括抵押贷款利息、房产税和水电费。扣除5万的买房押金后,M某买方最终赔款$362,9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