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解气!4名非裔非法侵占豪宅,华人屋主开枪了

Thu Jun 13 2024 15:38:50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cover

6月9日晚11时45分左右,一男三女非裔嫌犯在阿卡迪亚试图侵占其价值近300万加元的出租宅,被持枪的屋主制伏,并被持枪威慑至警方到场。

据悉,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地点是位于Walnut大道400号街区的一处两层住宅。

根据阿卡迪亚警察局发言人向媒体提供的信息,调查人员发现有几名嫌疑人从住宅中逃出,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与屋主发生了对峙,屋主担心自己的安全,朝空中开枪。

据初步调查,这四名嫌疑人似乎打算非法占据这栋高档住宅并试图在其中建立居住权。现场调查显示,嫌犯已更换了门锁,并试图将个人物品搬入住宅。警方在住宅门口发现了他们遗留的垃圾和杂物。

 

这栋房屋市值约289万加元,占地4600平方英尺,内有4间卧室和4间浴室。根据Zillow的记录,这套房子在去年10月挂牌出租,每月租金大约为8000加元。

知情人士透露,这套房屋原本处于出租状态,前租客最近才搬走。住在附近的房东经常前来查看,7日时房屋内还无人居住,但9日晚间,房东突然发现有四个人携带行李试图入住。由于门锁被更换,房东返回家中取来枪支,并带着妻儿在半夜赶回现场报警。

在等待警方到来期间,四名嫌犯试图抱着东西逃走,屋主夫妇奋力阻止。在冲突过程中,屋主的妻子的眼镜被打飞,儿子的衣服被撕破。最终,三名女嫌犯驾驶车辆逃离现场,而屋主则成功阻止了男嫌犯的逃跑,并通过鸣枪来吓阻对方。

据目击者称,当时情况非常混乱,屋主和嫌犯之间的对抗愈演愈烈。在这一过程中,屋主成功制伏了一名嫌疑人,并将其控制在现场。

在警方赶到后,立即将现场的嫌犯拘留。与此同时,另外三名嫌疑人在逃离现场后不久也被捕。警方确认,四名嫌疑人分别为32岁的Uried Benitez、35岁的Stephanie Burwell、29岁的Phyllis Cheong和31岁的Marisa Williams。

警方发言人表示:“这起事件中没有人因枪击受伤,但屋主和嫌犯因肢体冲突均受了轻伤,已由医护人员在现场进行了简单处理。”

与此同时,在加州奥克兰发生一起致命枪击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77岁的男性屋主在家中遭遇三名窃贼入侵时,开枪击毙其中一人。目前,该屋主已被警方以涉嫌谋杀罪逮捕。

据报道,事件发生在周一下午6点前,地点位于东奥克兰的一处住宅。三名嫌犯——两男一女——驾驶一辆被盗的英菲尼迪Q40到达现场,随后潜入屋内。

一名目击者向警方透露,当时三名嫌犯中有一人携带撬棍,正在试图入室。紧接着,目击者听到一声枪响。警察到达现场时,发现77岁的屋主持有一把柯尔特蟒蛇左轮手枪,并用枪指着女性嫌犯。根据法庭文件,屋主所持的武器被确认是被盗物品。

警方透露,该女性嫌犯告诉他们,屋主开枪打死了她的同伙。虽然消防队员和医护人员到达后立即对受伤的嫌犯进行抢救,但他最终被宣布当场死亡。另一名嫌犯则持有一把仿制枪,并因涉嫌入室盗窃被逮捕。

目前,77岁的屋主因涉嫌谋杀被警方拘留。阿拉米达郡地检官办公室正在对案件进行审查,预计将在周四决定是否对屋主提出正式指控。

检方将评估这起致命枪击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决定是否对屋主提起诉讼。这一案件的法律走向,将对当地社区及类似案件的处理产生重要影响。

该事件在社交媒体和当地社区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人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处理自卫与防卫权的问题。

很多人或许会疑惑,为什么屋主受到侵害自卫反击却反遭指控?

其实,在美国不少的州都有“城堡法”,所谓的“城堡法”(Castle Law / Castle Doctrine)又被称为居所防御法,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入侵其宅邸者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来进行防卫和对抗的权力,而对于所造成的后果免于法律责任且不被起诉。在某些州,这项权利也扩大到机动车或工作场所等合法占用的空间。

而在加州确是典型的弱城堡法,房主人只有在先警告、然后退让、已经被侵害、走投无路时才能防御性的开枪,而且只能在自己的家,不能在自己车里。加州法律规定,如果你有机会逃离家里来躲避,你应该先逃走并报警。如果逃不走,你应该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并拨通911,让接线员听见你防御的全过程。

因此,不同的州对于一件事情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大家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在州的情况后才能进行自卫反击!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