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老人于2014年起移民加拿大,2019年回中国探亲,当她在2022年想要返回加拿大并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时(PRTD),被加拿大移民部拒绝,理由是老人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足够时间。老人又以“人道主义和同情理由”,以及疫情无法旅行等理由提出上诉,但还是被驳回。
据悉,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RTD)是加拿大为在境外且无有效永久居民卡的永久居民提供的临时旅行文件。申请者必须证明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居住了730天,否则需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
根据法庭文件,81岁张女士在2014年移民加拿大,投靠女儿一家。2019年11月,她回中国探望儿子,并计划与朋友一起坐游轮去日本旅行。不料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张女士称因为疫情无法返回加拿大,直到2022年疫情限制结束。
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永久居民在五年内必须至少在加拿大住满730天。然而,张女士在这五年内仅居住了538天,未达到法定要求。所以,在2022年,相信她的永久居民卡已经失效,在申请PRTD时,移民部拒绝了她的申请。
在上诉庭,法官指出,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有理由给予特殊豁免时要考虑的因素有:
法官解释张女士的上诉证词可信度低,回答问题时往往相互矛盾或不一致,降低了法官对证词的重视度。
法官举例称,张女士称疫情令旅行不安全,但是却在2019年12月26日前往日本并乘坐游轮。她没有合理解释为何接受前往日本和乘坐游轮,却不接受飞往加拿大。
另一个例子是,张女士称自己不敢独自飞回加拿大,但事实是,张女士从加拿大回中国时就是独自一人。张女士对此辩解称,她回中国是乘坐中国的航空公司航班,但没有飞回加拿大的航班。
不过法官称没有证据说明中国的航空公司何时停飞加拿大航班,张女士也没有试图联系过其他非中国的航空公司,看看是否有航班有中文服务等帮助她克服旅行的障碍。
张女士还表示,她无法在中国接种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疫苗,使她无法回加拿大。法官指出,张女士及其家人从未与加拿大政府联系查询求助。签证处的说明显示,自2020年3月起,加拿大永久居民返回加拿大已经基本免除了许多限制。而且,飞往加拿大的航班是有的。
此外,张女士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也没有资产,她加入当地教会,定期参加教会活动并担任志愿者。但是在中国时,她还是可以在线上参加教会的活动。她的女儿、女婿和4个外孙住在加拿大,其中有两个外孙已经成年,年幼的也有十多岁,都有成功的学业和专业,与张女士分开对他们没有影响。
法官还认为,尽管不在一起,但张女士与女儿一家多年来一直能够保持沟通,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继续,就算想亲身探望,仍然可以办理加拿大的旅游签证或超级签证。
张女士在移民加国之前,长期居住在中国,熟悉语言和文化。她住在女儿移民后留在中国的房产,在中国还有儿子和张女士的姐姐关照。
法官最后裁定,张女士缺乏足够的人道主义和同情因素来支持她的要求,由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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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特多!
- [54] (2024-05-30 23: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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