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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宠物归谁?!BC修改判定规则,全国首创!

Tue Jan 16 2024 10:16:10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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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家事法》(Family Law Act)修正案周一正式生效,省级法院今后在裁定分居或离婚者谁拥有收养宠物时,判决准则有重大改变。

以往在所谓的宠物监护权问题上,法庭是视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来判决,但新法例中将家庭宠物视为“伴友动物”(companion animals)的新条款,颠覆了这种状况。

卑诗省这套崭新的法律概念为全国首创。

省长尹大卫(David Eby)表示,有关修订是在听取了本省受此影响的民众的意见后作出的。他说:“一段关系的破裂、分居或离婚,可能是人生中最戏剧性和最艰困的经历之一。无论对夫妇还是孩子来说都很困难,压力很大,而且充满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这甚至危及一些伴侣的关系。”

新例为法庭裁决宠物的命运时,提供了一份必须考虑的因素清单。这包括:

配偶双方当初从甚么途径获得伴友动物(宠物);
双方对伴友动物的照顾程度;
有没有家暴的纪录;
发生家暴的风险;
有否虐待或威胁虐待动物;
子女与伴友动物的关系;
配偶双方在照顾伴友动物基本需求方面的意愿和能力。

此外,法院不得借着宣布夫妇共同拥有或必须分享管有宠物,下达相当于共同监护的命令。

法庭将会鼓励配偶双方就宠物的监护权或拥有权达成协议,包括共同拥有、分享管有或让其中一方独占。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法庭才介入并依据新例的准则考虑判决,但有关修订不适用于导盲犬或农业牲畜。

图:sarandy westfall/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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