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一名「醉驾」独木舟且明显好斗的男子将面临刑事指控。
卑诗省内陆库特尼(Kootenay)大福克斯市(Grand Forks)皇家骑警在声明中表示,这宗事件发生于上周四(29日)下午,地点在克里斯蒂娜湖(Christina Lake)。
据CTV报道,警方当天下午接到报告称湖边一名男子喝醉,当他们找到他时,他「拒绝遵守指示」。
当地皇家骑警支队负责人佩普勒(Darren Peppler)在声明中写道,「这名男子最终来到了码头,并再次拒绝服从,在水下躲了几分钟。几分钟后,一名警员被迫进入水中把他拖出来。」
警方称,这名51岁的男子是库特尼社区居民,随后遭到拘留,酒醒后已被释放。佩普勒告诉CTV,该男子提供的两个呼吸样本酒精含量几乎是法定上限的两倍。
佩普勒表示,警方建议对涉及独木舟作为交通工具的不良「驾驶」提出刑事指控,这是自己23年职业生涯中第一次看到。
他指,「运输工具的定义包括机动车辆(最常见)、船只、飞机或铁路设备。在这里,警方将独木舟视为船只,且有判例法支持这一点」。
佩普勒所指的是安省一个开创先河的判例,当时法官裁定独木舟构成船只,不良「驾驶」独木舟是犯罪行为。在该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中,一名8岁儿童因独木舟翻倒而溺水身亡。被告曾经上诉,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