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TVNEWS报道,加拿大关于商业航班延误与取消的退款新规定将于今日(9月8日)起生效。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条例》,新规将适用于从加拿大出发和在加拿大境内的所有航班,包括转机航班。
根据新规定,航空公司有义务为因不可控因素(如天气、疫情等)而取消或延误的航班旅客免费提供替代航班;同时,航空公司有义务为因可控因素(如航班调整等)而取消或延误的航班旅客提供退款。
如果乘客的航班因不可控因素被取消或延误三个小时或更长时间,航空公司必须为旅客预定由航空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公司的代替航班,且保证乘客在原机票起飞时间的48小时内出发。
如果航空公司没法满足该要求,则必须免费为旅客提供退款或替代旅程安排。对于大型航空公司来说,这可能意味着需要为乘客预订任何航空公司(包括竞争对手)的航班。
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提供代替航班,乘客可以在48小时内的任何时间选择退款。航空公司必须在30天内支付退款,任何不遵守新规定的航空公司都可能面临每次事件最高2.5万加元的罚款。
根据之前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航空公司只需要为受影响的乘客重新预订航班,没有要求航班在原定航班的48小时内起飞。
然而,在加拿大航空公司拒绝为因COVID-19而取消的航班退款后,交通部长MarcGarneau授权加拿大交通局于2020年12月18日制定了新的指导方针。
航空公司:这不公平
对于即日生效的新政策,不少加拿大航空公司表达了不满。
加拿大航空公司表示,依据新规,对天气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他们也必须在48小时内为乘客进行重新预订或退款,这很难。
西捷航空发言人MadisonKruger也表示,加拿大航空运输安全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等政府机构,机场和业界的其他参与者,都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航空公司一力承担。
加拿大国家航空理事会(NACC)主席JeffMorrison指出,在航空业面临挑战之际,新规将所有压力都压向航空公司,其他合作伙伴却置身于局外。
Morrison表示:“今夏加拿大旅游业复苏,但人们坐飞机返国时,防疫限制、安检延误、海关问题仍存在,仅仅让航空公司掏钱为航班延误或取消买单,这不公平。”
新政策的质疑声
虽然新政策旨在为乘客提供更多保护,但加拿大非营利航空乘客权利主席GaborLukacs表示,这些政策实际上乘客造成了伤害。
“这是个骗局。”Lukacs在电话采访中表示,“政府告诉乘客他们正在获得新的权利,而实际上,政府正在为乘客提供的是已经拥有的权利的淡化版本。”
Lukacs解释说,在加拿大以外的许多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国、欧盟、以色列和土耳其,法律要求航空公司必须为取消的航班提供退款,无论取消的原因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它们没有要求航空公司在48小时内为乘客重新预订另一个航班。而加拿大政府正在为航空公司提供更多机会,让它们在某些情况下不必为乘客退款。。
例如,根据新政策,只要航空公司提供48小时内的替代航班,乘客就不会因航班取消而获得退款。如果他们因为无法及时到达目的地而决定不接受替代航班,新政策也未明确是否需要退款。
Lukacs说:“这似乎是一个很大的漏洞,试图让航空公司以合法的途径将那些不接受代替航班的人的钱收入囊中。”
Lukacs建议乘客,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可以在小额索赔法庭起诉航空公司,并援引一套不同的法规,例如加拿大运输法或航空运输法规,以及现有的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