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联邦政府的规定,加拿大航空公司飞机降落停机后,可以将乘客滞留在飞机上的标准是最多90分钟,超时将会被罚款。
早前,Sunwing及Air Transat的航机,就因多次延误被警告及罚款,其中Air Transat被罚款29万5000元。
但加航最近悄悄改变了规定,飞机在停机坪让乘客落机等候时间,由标准的最长90分钟长至4小时。
根据这项规定:“加拿大航空不允许任何一架飞机在加拿大或美国的机场停留超过4个小时,在到达4个小时候,加航将把飞机以往登机口或其他合适的停泊位置,解释乘客可以有机会下飞机。”
虽然还没有明确的通知,但这一改变已经写在小字文本里了。
航空乘客人权倡导人士Gabor Lukacs表示,航空公司的这一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十分不诚实的,更是违法的,他认为超时把乘客留在飞机上本身就已经属于强制监禁的行为。
关注航空旅客权利的组织表示,已正式向联邦运输安全局作出投诉,要求政府关注这一问题,并恢复沿用10年的条款,飞机降落后,必须在90分钟让乘客下飞机。
虽然联邦运输部目前还没有对此表态,但加拿大航空回复则表示,4小时等候时间符合边境以南的同业标准,美国允许的滞留时间也是4个小时,因此加航也希望延长到4个小时,之前90分钟的承诺,只是基于各种因素能做到的最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