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对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莫过于每年的农历春节了,眼看春节临近,华人新老移民和留学生们有许多要回国和亲人团圆了。对于生活在异国他乡的华人来说,好不容易回趟家乡,不带点特产回去怎么行呢。
可最新的海关政策告诉你,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重罚。
最近已经有很多人因此而被罚了,正值春节回国热潮,给亲戚朋友家人带点礼物的,注意看海关最新规定下的禁带物品和需要报税的物品吧。
不予免税的20种产品为:
电视机、音响设备、录像机、摄像机、放像机、照相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子计数器、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程控电话交换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复印机、传真机、家具、灯具、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餐料。
针对化妆品也有详细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在维持旅客入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入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虽然交税是义务,但是有一些用过的产品,还是可以合理避掉的。比如采用随身携带的方式来代替托运,而且,这种方式还能够减少贵重行李丢失的风险。机场明令要求,不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贵重物品,如果丢失,赔偿是有上限的,也就是几百块吧。
敲黑板,划重点
规定明确指出,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什么叫"自用合理数量"?
比如,你可以背一个包包(自用),但要带上那么多都还没拆封的,不好意思。还有你想带的什么化妆品,香水,各种奢侈品!放心,进关基本没指望了。
这就是此前某关口被 "暂存" 的。
具体看看是哪5类行李会被"暂不予放行"吧!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这力度,回国带物前,先计算下吧,如果开箱检查发现有没有交税的,罚款金额可就不是小数目了。可不要小瞧海关的处罚力度哦,倒是可以借此拒绝一些亲友帮忙带东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