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希尔:厂商、程序员还是用户?当机器人获得了更强的认知能力乃至有了意识,是否该由机器人自身来承担责任?
《火魔战车》(Maximum Overdrive)作为有史以来最大烂片之一被载入影史。这部1986年的科幻恐怖喜剧片想象了这样一个世界:推土机、链锯和电吹风机等无生命的物体活了过来,并且开始屠杀人类。就连担任该片编剧和导演的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都说该片是一部“愚蠢的电影”。
但在这部电影拍摄期间,酷似电影剧情的一幕在现实中悲剧性地上演,一台无线电控制的割草机闯入摄影棚,导致摄影导演重伤,一只眼睛失明。他将金和其他17人告上法庭,以不安全的工作方式为由,索赔1800万美元,最终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部电影的拍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牵涉到了当下有关自动化、机器人和人工智能(AI)的热门辩论。虽然我们似乎对这类技术在遥远的未来可能给人类带来生存威胁感到恐慌,但我们有可能忽视了一个更加迫在眼前的问题:如何管理我们创造的机器?
谁应该为日益普及的机器人的行为承担道德、伦理和法律责任?厂商、程序员还是用户?从更长期来看,当机器人获得了更强的认知能力乃至有了意识,是否该由机器人自身来承担责任?
三个场景:出了这些问题会有什么结果?
1.当聊天机器人出现反常行为
问题
去年3月,微软(Microsoft)被迫从Twitter下线其AI聊天机器人Tay,此前Tay因为在线用户的恶作剧而在Twitter上发出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仇外言论。今年8月,两个中国聊天机器人也离经叛道,对用户提出的有关南中国海和共产党的问题给出了反爱国主义的回答。
结果
考虑到有关假新闻的争议,人们不确定是否应该禁止AI聊天机器人传播政治观点。一些专家主张,聊天机器人的所有者应该享有言论自由,只要他们为诽谤言论承担法律责任。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从事AI研究的托比?沃尔什教授(Toby Walsh)在即将出版的新书《机器人之梦》(Android Dreams)中主张,开发思维机器就像人类过去尝试的种种冒险一样大胆和雄心勃勃。“就像哥白尼(Copernican)的日心说革命一样,这将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在宇宙中看待自身的方式,”他写道。
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以及医疗、教育和家用机器人的数量正在爆炸性增长,在我们的天空、街道和家中嗖嗖地游移,这使这类问题变得更加紧迫。尽管机器人革命有望改善人类的生活状况,但也有可能释放出颠覆性的经济力量。
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的法学教授瑞恩?卡洛(Ryan Calo)表示,我们倾向于把机器人当做一种未来技术来讨论,却忽视了我们已经与它们共存几十年的事实。
“如果你在上世纪20年代、40年代、80年代乃至2017年设想未来,你都会想到机器人。但事实上,自上世纪50年代以后,机器人就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了,”他说。
在一篇标题为《美国法律中的机器人》(Robots in American Law)的论文中,卡洛研究了过去60年涉及机器人的九宗法律案件,发现大多数司法推理都建立在对科技贫乏(而且往往过时)的理解上。“机器人让法院面临独特的法律挑战,法官们还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