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美国媒体近日的报道中了解到,美国最高法院在周一(12月12日)不加评论地驳回了营销贸易协会The Data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对科罗拉多州销售税征税法的上诉请求。
该2010年通过的法律要求网络零售商,如亚马逊等,必须通告他们的顾客和州政府有关他们所欠税款的金额数。据州政府官员估计,仅科罗拉多州一年就失去了高达1.727亿美元的销售税收入。
这项判决这最终可能将导致美国州政府向网络零售商征收流失的数百亿销售税,这意味着以后美国洲际之间的电商购物可能会变得越来越贵了。
案件的来龙去脉
大部分情况下,美国的购物者在电商购物时总是会欠着州政府要求征收的销售税,显然这项规定已经被普遍忽视了。美国州政府花了几年的时间研究如何弥补损失的税款,但是当零售商位于其他州时,州政府就变得束手无策了。国家立法机构全国会议预算和税收政策主任马克·贝克(Mark Behlke)说,从纽约开始实施的“亚马逊税收法”并不足以弥补日益扩大的税收缺口。
在美国许多州,销售税约占政府收入的三分之一,在那些不需要缴纳收入所得税的州中所占比例更大,如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而随着电商销售额每年增长约15%,各州越来越感受到这些未被税收的税所带来的影响。
因此,科罗拉多州议会在2010年找到了一个可能可行的解决方案。它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网络零售商向其顾客征收销售税,并向州政府汇报销售情况,报告中需要包括顾客的姓名和购买总额,但这与对外州零售商所提出的税收要求是不一样的。
营销贸易协会The Data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对此起诉,随后一名联邦法官在2012年暂停了该法。一年后,联邦上诉法院站在了科罗拉多州的一边。而该协会则起诉到最高法院,认为该法律将干预到美国州际之间的贸易。
该营销协会表示,最高法院拒绝听取此案可能会对电商购物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该协会的副会长Emmett O'Keefe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只会鼓励其他州采用旨在给州外卖家任意增加负担的类似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科罗拉多州法的支持者则发出了强烈的信号,认为向州政府报告销售数据的要求并不侵犯美国宪法对州际贸易的保护。科罗拉多州财政研究所发言人Tim Hoover就支持说:“这一法律彻底解决了问题。2010年的法律是合宪的,这并不是一个不适当的商业负担。”
美国其他州可能从此效仿该征税法的框架
虽然最高法院并没有批准科罗拉多州的这项法律,甚至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加以反对,但是其他州可能会把周一的决议看作是一种“放行信号”,得以借此加快征税举措。不过,1992年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零售商必须在一个州内设有实体店,政府才能对他们收取销售税。
目前美国至少有三个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克拉何马州和佛蒙特州,已经通过了与罗拉多州类似的法律。而考虑到这次罗拉多州案的决议情况,这些州的该项法律也许就会从此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