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驳回了地产经纪王薇(Wei Vicky Wang,译音)对卑诗金融服务管理局(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简称 BCFSA)及其律师戴慧思(Catherine Davies)提出的150万元索偿诉讼。
2017年,王向客户借出5万元以作为列治文一宗房屋买卖的订金,2023年5月被BCFSA裁定行为不当作纪律处分。
她去年向卑诗金融服务法庭(BC Financial Services Tribunal)提出上诉,成功推翻了该裁决。
除了向金融服务法庭提出上诉外,王另外入禀法院起诉戴慧思,指控其在纪律处分过程中存在攻击性行为、虚假陈述和错误。
经过了冗长的诉讼后,法官汉密尔顿(Lisa Hamilton)在本周公布的裁决中指出,这些指控毫无根据和「荒谬」,并且在法律上不可能成立,并指出戴慧思作为BCFSA的纪律事务律师,受到法定豁免权的保护。
法官认为王的提诉是滥用程序,而且性质无聊、无理取闹,因此驳回其索偿150万元的要求。
此外,法官还判王须负责支付戴慧思的「特别成本」,这种赔偿通常是民事诉讼中一方出现了「应予谴责的行为」时,法官才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