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BC省的华裔房东在与租客发生争执时,气急败坏地说出“法庭见”三个字,没想到最终自己陷入了被起诉的境地。这位房东最终不仅败诉,还需赔付高额费用,付出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代价。
房东们在与租客交涉时言语待人一定要格外谨慎,绝不能一时糊涂酿成无法挽回的过错。
事情起因是去年7月底,华裔租客李女士(Yiran Li,音译)按期搬离了房东孙女士(Yanqiu Sun,音译)的出租屋。
搬家前一天,李女士发现存放清洁用品的一楼卫生间被锁了,只好发短信向孙女士求助。孙女士当时正外出旅游,她回复李女士“不用担心,先把房间里的东西收拾好,等我回来再打扫。”
然而,孙女士一回到家就暴跳如雷。她发现房间内有一些微小的磨损和划痕,认为李女士没有按约定将房间彻底清理干净。
同时,孙女士对房子的状况也大为不满,给李女士发了一系列她认为是李女士造成损害的照片,并要求修复。对此,孙女士拒绝归还李女士之前交付的375加元押金。
李女士则坚持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租约,搬离时押金应该双倍返还,因此她理应得到750加元。双方就此僵持不下,争执越来越白热化。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孙女士似乎失去了理智,气急败坏地对李女士表示:“法庭见”!
果不其然,李女士随后立即向BC省民事调解法庭申请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双方相互指责对方违约,场面一度十分剑拔弩张。
然而,法官指出,李女士只是造成了一些正常的使用磨损和污渍,根据租约这属于“合理损耗”,租客无需负责。
此外,尽管有照片显示浴室很脏,法庭也未能确认这个浴室是否是李女士专用的,从而无法确定清洁责任。
在这场法庭斗争中,孙女士不仅败诉,还被判决要支付超出原押金金额的赔偿,总共946.99加元,包括了押金、仲裁费以及可能的其他费用。
对于一个普通的房东来说,这笔高昂的费用无疑是一大重击。
这起案件再次说明,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在交涉过程中都要保持冷静理性,选择合理有效的沟通方式。
特别是房东这一方,更应清醒认识到自己并非总是处于有利地位,粗暴的言语和做法,可能会陷自己入局,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