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职私人助理的雇员称多次受到上司性骚扰及侵犯,获判得到10万元赔偿金,成为卑诗省同类个案历来最高赔偿额的案例。
卑诗省人权法庭(BC Human Rights Tribunal)在本月一项裁决中,责令被告海登(Sydney Richard Hayden)向化名“L女士”的原诉人,支付10万元赔偿金,以补偿其尊严、感情和自尊受到的伤害。
法庭表示,这笔金额是史无前例的,因为所涉及的歧视“性质极其严重”,并考虑到发生时间的长短、原诉人的脆弱性及事件对其造成的破坏。
L声称受到性别和残疾歧视,对海登及其两家公司提出诉讼。仲裁员库西诺(Devyn Cousineau)在判决书中写道:“L女士在受雇期间,海登先生对她进行了性侵犯和骚扰,扣起了她的工资,对她进行精神虐待及身体袭击,并曾将她遗弃在外国。”
L女士于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为海登工作,期间遭受不同的性骚扰,包括不必要的触摸和性言论。
库西诺写道:“冬天的时候,他让房子变得非常高温,这样她就会穿得少些。他会用水泼她,把她弄湿,这样她就得在把衣服晾干的时候,换上他提供的衣服。”被告还在L面前堆放了一叠钞票,要求她说出脱掉衣服的“价格”。
他又要她玩游戏,让她做出性感和羞辱性的动作,例如弯腰或跪在他的面前。
卑诗省人权法庭 (图:加通社)
L受雇海登期间,对可卡因产生了依赖,并把这事告诉了被告。他会鼓励L在他家中吸毒,并为她提供毒品和酒精。
判决书指:“他利用了她的残疾(一种药物滥用障碍)来维持对她的操纵。”被告在L服用酒精、可卡因和药物后处于“昏迷”和“病态”状态时,对她进行性侵犯。
L指被告很“多手”,靠得太近,行为粗鄙,令她不知所措。然而,出于经济需要、海登写了道歉信以及担心他会“毁了她”,L继续替他工作,性骚扰的行为一直持续,对方还曾威胁,如果L不跟他一起裸泳,就会解雇她。
被告曾游说L跟她一起到墨西哥,在当地曾毒打她,然后自己一走了之。L决定不会再为他工作。她曾多次需要接受医疗和协助。
除了10万元赔偿金外,L还获得约6.1万元的工资补偿,以及8,700元的开支补偿。
判决书引述了L的说话作结。“我从没想过自己能够走到今天并做到这些事,这对我来说就有如取回自己的力量,能够说出真相。”(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