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加通社
卑诗省最高法院做出一项裁决,一家公司因一封「措辞强硬」的电邮而立即解雇一名女员工是错误的,须赔偿该女子81,100元。
加通社报道,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在今年早些时候的审判中,认为Gisborne Holdings Ltd.在2022年解雇了勒费弗尔(Kavita Lefebvre),法官认定,所谓「措辞强硬」的电邮并不构成解雇工人的「严重不当行为」。
法官兰姆(Julianne Lamb)周三(20日)发布在网上的一份判决中写道:「立即解雇并不是对这封电子邮件的适当回应,我认为这并没有达到不服从的程度。这封电子邮件是直率且措辞强硬的,但并不粗鲁或不专业。」
法院获悉,勒费弗尔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8个月的合同,获聘为行政人员。
然而,在她开始工作大约6周后,人力资源经理和勒费弗尔的直接主管「对她所发送电子邮件的语气和内容提出了质疑」,她因此遭到解雇。
对于裁决,该公司辩称,相关电子邮件(法庭文件中未完整复制)导致了「雇佣关系不可调和的破裂」。
法官指出,在勒费弗尔被解雇之前,从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也没有任何(该公司)跟进电子邮件的记录,并提出任何形式的警告或谴责。
兰姆解释说,公司有一项「渐进式纪律」的书面政策,要求在终止合约之前给予正式警告和停职。
「我并不是说Gisborne在某些情况下无权提出终止合约;然而,Gisborne有一项渐进式纪律政策,在收到一封令人反感的电子邮件后,它没有做出任何跟进的动作,这一事实表明,Gisborne的反应与电子邮件的内容不相称。」兰姆写道。
法官续道:「Gisborne无法提交给法庭,任何足以证明解雇行为合理的类似例子。」
法官表示,勒费弗尔电邮中最「令人反感」的部分,是指控她的主管「充其量是故意误导」,而其他部分可能被认为是对其主管行为的「含蓄批评」。
其他部分,例如勒费弗尔要求根据她所理解的,要求她履行工作职责之外的职责来讨论她的薪酬,在这种情况下被认为是合理的。
判决书写道:「员工要求讨论薪酬并不构成不服从命令。」
兰姆表示,电子邮件的结论也显示了继续和改善工作关系的意愿和意图。
在被引述的电子邮件中,勒费弗尔写道:「我的期望是,所有相关方都能遵守相同的标准,并且我所付出的礼貌、诚实和责任感将得到回报。我也期待积极的成果以及真诚和专业的工作关系,我希望我们大家都为此努力。」
法官解释说,因故解雇工人,法院需要认定该行为「极其恶劣,以致于实际上使雇佣关系无法继续」。
「在我看来,这封电子邮件不能被合理地描述为『严重』的不当行为,」兰姆总结道。
法官判赔金额相当于勒费弗尔在整个合约期限内工作所得,但就没有对雇主做出任何惩罚性赔偿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