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怀疑妻子不忠的丈夫在家中的卧室秘密安装了一个隐藏摄像头,被判犯有窥淫罪(voyeurism)。在这起案件中,法庭没有公布丈夫和妻子的身份。
此案发生在卑诗省Courtenay社区,这对夫妇离婚案暴露了加拿大窥淫法律的一个鲜为人知的规定——即使在不是以性为目的观看或录制受害者的情况下,仍违法!
法官Alexander Wolf接受了丈夫秘密录制妻子的视频的动机并非出于性目的,他指出,没有证据表明隐藏在时钟收音机内的摄像头曾经拍到妻子的不忠行为。
事实上,只有2020年7月的一个视频被作为证据提交。Wolf确认视频中的女性是独自一人,但他认为视频的内容“无关紧要”。
法官在他于10月17日的判决中写道:“无论原告是穿着衣服、睡觉还是看电视,都无关紧要。”
“根据刑法第162(1)(a)条款规定的。被害人只能在他们可以‘合理预期裸露身体······或从事明显性行为’的地方被看到,否则即可构成犯罪。”
“录像设备被放置在卧室里。这一点本身,就满足了指控的法律标准,” Wolf写道,“卧室是家庭住宅中最私密的地方之一。摄像头被放置在床边,旨在捕捉床上的画面。”
在被逮捕后,丈夫“非常配合”警方,并承认他在卧室内安装了摄像头,甚至解释了他是如何运作的,摄像头感知到有物品移动后就会开始自动录制的。
他还承认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做,对警方表示:“她一点都不知道”,判决文件中写道。
丈夫安装摄像头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抓住妻子的婚外情,还包括在分居期间,为了保护自己,防止妻子对他提出有虐待行为的指控。
但法官发现,丈夫的所有理由都不能为他侵犯妻子隐私的犯罪行为开脱。
Wolf写道:“这个案件不是关于婚姻双方是否忠诚。我必须考虑的唯一问题是,检方是否已经证明了被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这位丈夫还被控骚扰罪,指控范围从跟踪妻子到在报纸上发布一则羞辱性广告,暗示她可能计划未经他允许就带着孩子出国。
尽管Wolf发现,在离婚前,丈夫对妻子是“控制欲强”、“粗鲁”和“冷漠”的,但这个罪名没有成立。
在窥淫指控方面,检方建议判处短期监禁,并加上三年缓刑。值得注意的是,丈夫的律师已经申请在判决时撤销代理人身份——在法庭文件中没有指明原因,并且没有参加听证会。当时,已经住在英国的丈夫也没有出席。
Wolf最终决定给予有条件的宽免,如果丈夫在12个月内遵守缓刑期的条件,他将不会有犯罪记录。这些条件包括保持良好行为,只能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短信与妻子联系,而且只能讨论他们的孩子。
法官写道:“在做这个判决时,我考虑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认为这个案件的情况非常特殊,因此在社区中,并不普遍存在确切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