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就一桩房产买卖达成口头协议,并且还手写一张便条作为付款凭证,但是两人因成交价格问题说法不一,一个说是45万,另一个说是55万,而房子的评估价为80多万。官司打上法庭,法官判手写便条无效。
据CTV报道,该手写便条是原告Abdul Sabour Mohammad Latif和Haris Azimuddin与被告Chandu Nair之间产生纠纷的关键证据,两原告因Nair在BC省素里出售一商业房产失败而提告,Nair则因对方篡改手写便条提出反诉。
Latif和Azimuddin声称,他们已与Nair达成口头协议,以45万元的价格购买Nair的一家汽车车身修理厂,该修理厂距离他们汽车销售和服务公司AFG仅隔两扇门,位于同一开发项目。
两人称,Nair签署的手写文件可证明其口头协议,并起到买卖合同的作用,但Nair随后改变主意并试图退还押金,从而违反了该合同。
Nair告诉法庭,他从未口头同意以4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产,只是讨论过将其出出售给AFG业主的可能性。他声称自己愿意以55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他们,但从未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正式协议。
据介绍,2023年7月1日BC Assessment将该物业估值为83.95万元。
Nair在反诉中声称Latif和Azimuddin滥用法院程序,在其财产所有权上提交了未决诉讼证明,导致他本可以以更高价格向不同买家出售该财产的协议落空,让他损失了更多钱。
法官Janet Winteringham周五就双方的索赔做出了决定,并于周一发布在网上。
对文件的质疑
Nair关于滥用程序的反诉核心是他声称手写文件在他签署后已被人更改。
法院判决中转载的该份手写文件列出了双方的姓名和地址,并标有“买卖合约附录”。 中间有日期“2021/09/02”,并写着“价格45玩元”。
文件中唯一的其他资讯是一份关于Azimuddin提供10.000元现金购买Nair物业的声明,以及两行签名,一行在10.000元旁边,另一行在15.000元旁边。15.000元代表已透过银行汇票支付的初始定金。
Nair告诉法庭,这份手写文件是一张收据,并表示当这份文件交给他时,上面只有关于两笔存款的两行字。Nair表示,没有透露任何其他细节,包括45万元的价格。
但是原告坚称他们没有更改该文件,而法官并没有得出他们已经更改文件的结论。相反,法官指出,她发现Latif和Azimuddin的证词“在关键问题上令人怀疑”。
具体而言,关于该份手写协议,法官认为原告的证词“缺乏可信度和可靠性”。
法官还指出,Nair聘请的房地产经纪人试图找到新的买家,并曾试图将存款退还给Latif和Azimuddin,“反复”证明了原告方将手写文件描述为“收据”。
裁决书中写道:“这一描述与Nair对手写文件的描述及其在证词中呈交给他签署的方式一致。”
“关于这一点,我接受Nair先生对为什么签署该文件的解释。他收到一笔现金存款,并签署了他的名字以确认收到这笔钱。”
关于Nair反诉Latif和Azimuddin法官认为,尽管Nair已经证明他因原告方的未决诉讼证书而遭受损失,但支持他声称手写文件已被篡改的证据不足。
由于索赔和反索赔均被驳回,双方同意Nair应向Latif和Azimuddin退还25000元定金。
法官判定双方各自支付自己的法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