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加拿大司机被告知,他的超速罚单已被取消,因为涉案警官只用英语与他交谈。
这名司机名叫哈考特,母语为法语,职业是律师。
一次,哈考特在曼尼托巴省南部的一个村庄里,因超速违规,被警察开了罚款单。
他没有乖乖交罚款,而是提起了上诉,上诉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警察用英语执法,而他自己的母语是法语。
在法庭上,他说,涉事警官没有用法语与他交谈,而且还用英语开出了超速罚单。
最终,法院判他胜诉, 哈考特先生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由于他的语言权利没有得到尊重,此罚款单作废。
真是大开眼界了,不用法语开罚款单也成了违规不交罚款的理由。
这个案件凸显了加拿大棘手的语言权利问题。
执法部门必须了解他们的宪章义务,并遵守法律——尤其是宪章,它是加拿大最重要的法律,而语言权利是宪章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
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法》(或 Loi sur les langues officielles)于 1969 年生效,赋予英语和法语在该国平等的地位。
《权利与自由宪章》于 1982 年颁布,保障所有生活在加拿大的人的政治和公民权利,作为国家认同的基石。它还承认加拿大人讲其他语言,例如土著社区的成员。
哈考特违规的地方是当地著名的法语区。
加拿大皇家骑警在当地的执法分队都是双语人员,但有时他们需要从其他地区征召警员来弥补人员短缺。
超速案件中的涉案警官就是这样的一名警官,是从英语的社区临时调来的。
那么,我们违规后,是不是也可以以不懂外语拒交罚款了呢?
非也。
如果你会讲英语,你完全可以要求警察以英语执法。
如果对方只用法语,你也可以试试,去法庭告他,拒交罚款。
但如果你非要求他说汉语执法,那就强人所难了,告他,准赢不了官司。
在加拿大,因为交规问题上法庭申诉是件极平常的小事。
身边的外国朋友有不少为此出入法庭。
我老公也去过两次,都是我亲陪。
第一次,还不得已撒了个小谎,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愧疚不已。
如果,你怕在人生中留下不诚实的污点,不建议大家跟着学。
第一次是老公一年之内,因为不系安全带,超速和 stop sigh 前停留时间不够等各种原因,被罚了大好几千,驾照被停了六个月,要重新考。
没有驾照,非常不方便,然后老公就上诉法庭,说自己要给餐馆送货,外卖送餐 make a living,养家糊口,并让我作证,我赶紧点头不迭。
其实,那时老公是餐馆的老板,进货,送餐,经营都不用自己出面,但是一周总得去餐馆视察几次。
女法官无比同情,就给了个特例,在考取新驾照之前,周一到周五,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老公可以拿着临时驾照开车。
还有一次,是因为过校车所停区域,没有停车,当场被警察指到路边。
这次确实冤!
我就坐在副驾驶,是亲证。
我们看到了校车,准备停,校车前头的执法警察向我们招手,我老公以为他让我们前行,就慢慢地过了校车。
结果,又从后视镜里看到警察招停。
接着,给了罚款单。
我们急着送女儿去学校,没空跟他理论。
十多分钟后回来,校车还在,警察还在,路边被叫停罚款的车超过四辆。
我们开始怀疑,校车只是道具,那天警察执行的就是罚款任务。
老公决定上诉,不只是交罚款的问题,因为那一年又被罚款多次,算算积分,怕再次被吊销驾照。
这次,为了胜算大些,老公雇了个律师。
结果开庭那天,警察没出面,让代理人提议和解,和解的方法就是交罚款,不扣积分。
估计,他们也算准了老公的心思,请律师的钱都花了,应该不在乎罚款,在乎的可能就是积分。
老公的律师询问法官,法官建议和解,说是牵扯到校车问题,这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坚持上诉,赢得几率一半一半。
然后,我们就接受和解了。
在加拿大,法院的门槛很低,甚至可以说没有门槛。
如果你下雪天出门摔断了腿,可以告市政没有及时清理人行道上的雪。
房产税征收,你认为相比左邻右舍高了,也可拒付,去法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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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认识一个80 多的老伯伯被警察罚好几次开车太慢、每次都不付款、法庭判他胜诉、他每次去法庭坐哪里等
- [33] (2023-10-09 0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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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有的是时间,出庭是增加社交和消磨时间的乐趣
- [44] (2023-10-09 0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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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的善良被厚颜无耻和谎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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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范就如门上的锁防防君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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