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包括BC省在内的加拿大,钓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必须遵纪守法,否则有可能被处罚。
继最近爆出4名华裔在大温外海钓鱼受到重罚之后,近日,BC省一名亚裔男子承认了4项违反加拿大和美国渔业法的罪名后,被要求在三年内缴纳16 万元的罚款。
最近BC省法院的判决文件显示亚裔男子D某 在 2018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在大温三角洲边界湾的捕鱼,“故意违反法律以获取经济利益并损害环境”。
根据CTV的报道,裁决文件称D某 自 1999 年以来一直在捕鱼,应该了解边界湾周围的法规,这里是“加拿大和(美国)联合水域接壤的萨利希海的一小部分”。
法官称多年来,当局一直对过度捕捞和美国水域范围内的捕捞活动表示担忧,D某动机是为了比守法渔民获得经济优势。
根据裁决,D某的违法行为主要和捕捞螃蟹有关。他承认在 2018 年 7 月 15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使用了超过 150 个捕捞笼(这是《渔业法》规定的限制),并在次年同一时期再次捕捞。
针对这两项罪名,法官分别责令 D某支付 70,000 元和 50,000 元的罚款。
D某承认在2019年和2020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加国以外水域的进行捕捞。法官对其使用“受加拿大管辖的船只”在加拿大水域以外捕鱼相关的两项罪名分别处以 2 万加元的罚款。
一般来说,捕捞季节开始时,边界湾美国一侧的螃蟹数量比三角洲水域的螃蟹数量还要多,但加拿大渔业开放的时间比南部的美国要晚。
裁决称加拿大渔民一直存在非法在美国水域捕捞的问题。
根据判决,D某在法庭辩称他看到其他商业渔民违反规定,但保护官员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导致他相信这是可以接受的行为。
而法官没有接受D某的说法,称他故意利用了执法的弱点,作为一个 1999 年以来从事商业捕鱼的渔民,应该从根本上认识到水域栖息地和资源的重要性。
虽然法官对检方和辩护律师联合提交的给予D某在三年内缴纳全额罚款的期限的建议不满意,但最后仍采纳这种处罚。
法官称D某拥有价值 180 万元房产,他应该有能力在更短时间内支付罚款。
除了罚款之外,当局也没收D某的10 个螃蟹笼子。
法官最后警告对 D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环境,还破坏了加拿大和美国政府在保护和维护螃蟹种群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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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很富裕 不用那么心慈手软
- [27] (2023-07-07 0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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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超级无聊,好像都是老头子
- [59] (2023-07-07 08: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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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和钓鱼是两码事。一个是企业,一个是娱乐
- [18] (2023-07-09 0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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