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一名男子被控在TTC巴士上纵火杀害一名亚裔女子。今日(11日)法官裁决杀人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不需负上刑事责任。
高等法院法官 Maureen Forestell 裁定 Tenzin Norbu不负刑事责任,称他的精神分裂症使他「无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杀人男子Tenzin Norbu承认导致女子死亡,但他辩称由于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应该被判刑事责任。
当法官宣布判决时,被告独自坐在法官面前,而被杀害的女子的家人则通过影片观看了庭审过程。
法官说,被告须出席安省审查委员会的听证会。委员会将决定他将被关押在哪家医院,以及他将在那里享有哪些特权。
法官 Maureen Forestell 说,在做出决定时,委员会将把公众的安全放在首位。他的拘留状况将每年进行审查。
案件经过
周一(10日)上午,被告人Tenzin Norbu戴着手铐被带到法庭,在高等法院法官Maureen Forestell面前,他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表示不认罪。法官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主持此案。
根据法庭认定的事实,2022年6月17日,被告在多伦多Kipling车站乘坐TTC公交车,提着一个包,走近一名他不认识的女子,她是28岁担任护工的Nyima Dolma。
Dolma当时坐在一辆公交车的后排附近,被告上了车,站在她身后。
法庭文件显示,在短短几分钟的互动中,被告问女受害人是不是藏族人,当她说是时,被告把手伸进包里拿出一罐汽油,倒在她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她的衣服。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人于2008年从西藏移民到加拿大,而女受害人Dolma的身体严重烧伤,吸入烟雾被送往医院抢救。据悉,Dolma全身60%的部位被烧伤,包括面部、颈部、手臂和腿部。
Norbu被逮捕并被指控企图谋杀。在医院住了18天后,女看护Dolma于2022年7月5日去世,年仅28岁。当时,警方将Norbu的指控升级为一级谋杀。
周一,Norbu的律师表示,他不应该被判对死亡负有刑事责任,辩称他此前存在的精神状态使他无法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
法庭听取了检方法医精神病学家Alina Iosif的证词,Norbu在犯罪前十年就有幻听症状,经常酗难酒和滥用大麻,并且在与他人交往时变得偏执。
法官周二表示,Norbu身上携带的打火机油支持了他在那天曾蓄意并计划杀害那名女子的说法。
在裁决中,法官引用了法医精神病学家Alina Iosif早些时候的证词,这名医生告诉法庭,她对被告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被告在放火烧那名女子时患有精神分裂症。
法庭表示,精神病学家的评估是基于与被告的会面和他的医疗记录,以及2022年袭击事件的目击者和视频证据。
精神病学家Iosif作证说,在巴士袭击发生前几年里,被告曾被误诊为患有抑郁症。他曾向精神咨询师和医生表现出精神病行为,但一直未得到诊断。Iosif作证说,在那段时间里,被告反覆出现幻觉并多次向医生透露想自焚。
(图: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