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由自取
BC省法庭最近宣判了一个相当离谱的案件,主角是个来自素里的24岁的年轻歌手。
这小伙子因为自己的一首说唱歌曲,竟然被BC省最高法院的法官判了无期徒刑。为什么会这样?
这位歌手名叫Tyrel Hieu George Mahoney Nguyen,艺名T-Sav。原来,这个年轻的rapper,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黑帮生活为灵感,创作了《我的生活》这首歌。但谁能想到,正是这首歌,成了他犯罪的铁证。
这起谋杀案源于两个帮派之间的斗争,分别是兄弟守护者和红蝎。法官发现,在视频中,他唱道:“Hop out the whip with a burner, bitch. Headshot. I’m dumping clips that’s plural shit.” 。
在这里,“burner”指的是枪,而“whip”就是车。而“headshot”这个词,法官认为是指死者康(Randy Kang)头部受到的多次枪击。
不仅如此,T-Sav还被判谋杀另一名大学生和企图谋杀康的兄弟Gary及其伙伴Camilo Alonso。这两个家伙虽然幸免于难,但康就没那么幸运了。
就T-Sav可能原本只是想通过音乐装个X,结果没想到,自己的歌词竟成了他犯罪的证据,这可真是讽刺。
除了T-Sav的歌曲,整起案件都充满了戏剧性,发展过程堪比一部电影剧本。
此案的关键证人是A.B.,他曾是T-Sav的朋友,住在T-Sav家中。由于A.B.与T-Sav在2019年发生争执,他成为了警方的线人,并在一次跨省的卧底行动中提供了重要证据。
警方为了让A.B.出庭作证,还给他安排了证人保护计划。他们在A.B.的公寓里布置了白板和摄像头,记录下了A.B.和T-Sav的对话。
法官格罗珀(Miriam Gropper)在审理过程中,虽然需要权衡A.B.的犯罪记录和动机,他在法庭上的证词虽然有点瑕疵,但最终认为其证词是可信的。
从罪犯的朋友变成了警方的眼线,这种从内部瓦解的情节,简直就是电影里常见的桥段。
这案子在法庭上闹得沸沸扬扬,最后T-Sav被判了无期徒刑。但这里面有个争议点,就是把艺术作品当作犯罪证据到底妥不妥?
其实,加拿大最高法院早在1996年就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那时是一首诗被当做证据。
在美国,也有类似的案例。比如新奥尔良的rapper Mac Phipps,他的歌词也被当作了证据,结果被判了30年,后来才被证明无罪释放。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加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都出台了相关法案,限制在法庭上使用说唱歌词作为证据。
虽然这些艺术表达不可能单独证明犯罪,但作为间接证据,它们确实有其价值。
最后,法官认为T-Sav在音乐视频中声称自己是枪手,是康谋杀案中一级谋杀的主犯,或至少是共犯。
这个案子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一个说唱歌手,把自己的犯罪行为唱进了歌里,最终却成了自己的罪证。法律的长臂无处不在,即便是隐藏在音乐中的真相,最终也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