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院批准一名曾犯性虐待儿童的安省从事法律工作,但规定该男子不可单独和孩子逗留,然而该名男子的名字受禁制令保护。
律师协会法庭上个月做出的一项裁决发现,该男子AA个人资料受禁制令保护,AA于2009年涉3宗儿童性侵犯案,但法院认为涉案男子现时品行良好,因此有资格获得律师执照。法院认为若公布男子身份,或会公开其被性侵的孩子身份,因此颁布禁制令。
法庭在裁决中指 AA 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严重」,但因男子有悔意,愿意改过自新,而自 2009 年以来没有再发生进一步的虐待事件。因此,法院限制该名男子不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与未成年人会面,如果他获得律师资格,就有资格获得律师执照。
但监管安大略省法律职业的 LSO 正在考虑对法庭的裁决提出上诉,LSO 表示,如果仲裁庭审理上诉,将要求暂缓裁决,以防止 AA 在上诉得到裁决之前被传唤为律师。
CTV曾联络AA 的律师助理,但至截稿前没有回覆。
法庭于 7 月 25 日颁下裁决,AA 在 2009 年对儿童进行 3 次性虐待,当时AA 在另一个国家生活,并成为「宗教领袖」。裁决指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与他对质,之后 AA 向其它人承认犯罪,包括他当时的妻子和儿童保护机构。
AA当时没有被控刑事,但被限制与儿童会面时需有其它人在场。后来他与家人搬到加拿大,在那里完成了法律教育,加拿大儿童保护机构也获悉AA之前的性虐待行为,并建议他不要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出现在儿童面前。
根据裁决,AA最初于2012年申请了加拿大法律执照,但未有披露性虐待事件,LSO接到匿名举报得知。AA 于 2017 年放弃了该申请,7 月的裁决表明,AA承认自己在首次申请时没有告知事实。
然而专家小组得出结论,认为AA 现时品格良好,一直公开承认自己过去的行为及其影响,并积极寻求性功能障碍的治疗。裁决称,精神科医生诊断他患有「缓解期恋童癖障碍」。
(图:资料图片)T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