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打算卖房的大温房东,遇到赖著不走甚至拖欠房租的租客,无奈之下动手将其物品搬出,反被指侵占资产和盗窃物品成被告。通货膨胀下房租水涨船高,也加剧了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律师表示,签订租房契约或是进行停租通知等程序时一定要万分谨慎,务求滴水不漏。并提醒房东,切勿因为急于赶走租客而擅自搬动租客物品。
日前有大温地区房东家里的房子都被租客烧毁;想涨租金却反被告;还有房东虽然成功驱逐了租客,却被宣判需赔偿租客一年的租金。律师陈以翔表示,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纠纷五花八门,有时的确很棘手。例如他之前有个客户,卖房子前按照法规通知租客搬家,租客未理会,甚至多个月未缴房租,该名房东还将租客告上了省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也获得胜诉,但租客却依然赖著不走。最后房东将其物品搬出,没想到租客反告房东侵占资产和盗窃物品,还申请了一个留置权(lien),让房东无法顺利成交房屋。陈以翔说,最终几番折腾,透过法律途径,两造律师达成协议,才让租客迁出。
陈以翔说,还有租客口头和房东说几时会搬家,房东就信以为真,结果真的要卖房时,租客反悔不搬了。所以如果双方达成任何协议,都要白纸黑字有合同为证才好。
陈以翔说,依照当局的法规和判例,似乎多倾向保障租客,有的租客会动一些狡猾心思企图多占些便宜,所以房东在租客迁入和迁出之前需要做些甚么,合约要如何规范化,务必做足功课。例如房东可以要求潜在租客提供前房东或雇主等人提供推荐信,要求提供工作证明,还可以进行信用纪录查询等。如果比较复杂的租约,还是建议先请专业律师或代理人审阅,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