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现在就有一位网友相出却出不来。下面一起来看看是什么情况吧!
网友发帖说:3年前女方提出离婚并分居,期间多次讨论协议离婚未果,现在女方玩消失,想要单方面申请离婚,该如何进行离婚程序?不知道女方地址,有没有什么合法的途径能够得到女方在加拿大的地址,让律师起诉离婚?
看到帖子后,有网友回复说:向法院申请通过电邮联系对方。
还有回复说:去申请一个motion,用alternative service把你的离婚申请书送至对方。
看到网友回复,楼主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第一次不行。
还有网友说:你如果能看懂离婚法规,去安省政府的网页,你的情况有相关的规定可以进行下去。
楼主回复说:去网站看了一下,暂时没有研究明白,哪里是可以应对这种情况,我倒是申请了法律援助,就是找不到对方所以没有进行下去。
看来这个事情还真是挺麻烦的,希望有了解的网友可以帮帮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