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省原住民「妓女」格拉迪尤(Cindy Gladue)遇害案被告获判无罪,引发全国各地示威,阿省上诉庭(Alberta Court of Appeal,图)下令重审。最高法院本周稍后将审理此案,料将为加国性侵条例新增诠释条文。
案中被告是42岁安省货车司机巴顿(Bradley Barton),被控于2011年6月在爱蒙顿一间旅馆杀害36岁女子格拉迪尤(Cindy Gladue)。巴顿行凶后报警,警方到场发现格拉迪尤伏尸旅馆房间的浴室内。死者是流血致死的,其阴道有一处长11公分的切口。
陪审团裁定,巴顿的一级谋杀和误杀罪不成立。事件引发全国各地示威,检察当局于是提出上诉,阿省上诉庭下令重审。上诉庭裁定,无论初审过程,以至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有关巴顿的行为以及性侵条例时,都犯下严重错误。
最高法院将于周四就多个程序事项听取答辩,其中包括加入诉讼者的角色,但它可能将首次判断究竟「客观伤害可能性」可否抵消「同意发生性行为」(sexual consent)。
阿省刑事检察处(Alberta Crown)以及其他省分的司法厅长,包括安省,均反对在该条法例新增诠释条文。
辩方律师博托斯(Dino Bottos)表示,若最高法院同意,那就问题大了。他计划作出争辩,指检察处可在上诉中就同意与伤害相比争论,但不是在审讯提出,而它亦不应影响其当事人一案。
阿尔伯塔大学两性研究教授兼妇女法律教育及行动基金(Women's Legal Education and Action Fund,LEAF)女主席高特尔(Lise Gotell),是16个加入巴顿一案诉讼的团体之一。她指出,以往法庭曾裁定,在殴斗中死亡的人不可能同意身体受伤,「但法庭从未裁决这项规则是否适用于性背景个案」。
高特尔认为,巴顿一案很复杂,她并称,LEAF不会争论新的同意条文,因为它相信格拉迪尤都不会同意。
巴顿曾作供称,他以钱换取格拉迪尤两晚性服务,其中包括他将拳头插入女方的阴道。他称,在第二晚交欢后翌日他醒来时,他发现女方死在浴室内。
法医作供称,格拉迪尤阴道内壁的伤口似是由尖锐物体所致,而罕有地,他展示格拉迪尤被保存的阴道组织。
高特尔指,这是不尊重亦毫无尊严,正如律师曾在陪审团面前20多次提到格拉迪尤是妓女。
死者为36岁梅蒂斯族(Metis)女子,育有3名女儿。据另一名加入诉讼者「失踪和被谋杀土著人女性全国调查委员会」(National Inquiry into Missing and Murdered Indigenous Women and Girls)的代表律师提交的事实陈述书指,她一直努力摆脱毒瘾和贫困,本应有更好的前途,「我们要为她讨回公道和尊严,因为有关其死亡的审讯未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