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性侵、落药迷奸、偷窥等10项控罪的华裔电影监制罗英浩(Ying Ho Raymond Law,译音,小图)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被重判11年刑期。罗因为之前违反保释条件而入狱,扣除已执行的服刑时间65.5个月,仍需要服刑66.5个月,等于5年又6个半月。
法官邓肯(Jennifer Duncan)说明重判理由时指出,罗的犯罪行为构成加重性侵,恶行重大,且有3名女子受害。受害人当中有人已有订婚,但未婚夫已弃她而去;有想读法律的女学生心理受创严重,学业一落千丈;也有受害人在工作场所遭到异样眼光,最后导致工作中断。
邓肯说,罗对3名受害女子造成重大心理创伤,不知何时能够平复,是他获重判的原因。不过,邓肯也说,她并未接受检控官要求判刑15年的请求,是因为考量了罗在社会属于有生产力,而罗也愿意接受有关心理的矫正治疗,所以决定判他入狱11年。
罗英浩今年55岁,他被指性侵及落药迷奸、偷窥的时间发生在2012年及2013年,当时他51岁,有两名受害妇女遭到罗下药,法官在判刑决定中说,罗使用的是一种名为GHB的迷奸药。邓肯指出,如果不是第二个被下药的受害人坚持不待在他的单位,回家后被送医揭发被下药,有可能罗的罪行还未被揭发。法官说,当时女受害人感觉身体不适,无论如何不接受罗的挽留,坚持离开罗在温市中心耶鲁镇(Yaletown)的单位。受害人回家后瘫倒被室友送医,在医院被验出尿液有迷奸药成分,警方才介入调查。
法官说,警方搜索罗的手机及电脑,起出这些受害妇女被拍的淫照以及性爱影片。其中有一名受害妇女,是罗假借带她回单位看剧本(script)为由被带到单位。受害人在喝下饮料之后失去知觉被罗性侵。
罗在受害人无意识的情况下拍下照片,这些包括有下体放入女受害人口中,且下体未戴保险套,还有女子私处照片,还拍下性侵过程的影片。
法官提到,该名被下药性侵的女受害人,一直等到警察对她出示这批偷窥淫照才知道自己受害,并因此非常自责,对人失去信任。另一名被性侵并拍淫照的受害人,也是在警察出示淫照后才知道自己被性侵。邓肯说,这些女受害人有的是未接受罗追求的普通朋友,有的是曾经和罗曾有亲密关系的女伴侣,他们曾经信任罗英浩,但没想到竟遭到他下药或性侵。
罗英浩违反保释条件,是令他被重判的另一原因。法官指出,罗英浩在犯案后一度被逮捕但获保释,当时保释条件包括,罗不能与不是家人的女子同处一个单位,也被禁止使用手机及电脑等。在2014年时,罗就被发现违反保释条件,与几个不是家人的女子同处一个房间,而且身上还有手机,手机里还有淫照。罗英浩因此又被逮捕,被关至今。
罗英浩移民自香港,曾在大学修读电脑科学(computer science),他在2011年时曾经共同监制一套名为《狂喜》(Ecstasy)的电影,内容讲述年轻女子如何被引诱参加派对、被下毒及控制,终身后悔。不过,先前有报道指出,指控罗英浩的女子中,没有来自该电影的演员。
罗英浩昨日亲自出庭聆听判决,罗剪短头发精神不错,穿着米色西装,在法官宣读刑期决定的一个多小时时间内,他大部分时间低头静默。法官读完判刑原因部分时,法官请罗站起,听取每一个控罪相对的刑期计算,罗在听完宣读刑期后还押。
检控官普鲁因(Daniel Pruim)表示同意法官的刑期决定,虽然比他建议的15年短,但已比罗的律师建议的7年至8年的刑期长。他说,罗面对控罪多,影响判刑的因素也多,由于他在判刑前已入狱,经过计算已入狱时间达到65.5个月,接下来还有66.5个月的时间需在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