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温本那比华裔妇人在离婚诉讼中,涉嫌删改财务文件,遭法官斥责之余,还被勒令须作出特别赔偿逾13万元。
三角洲区报《Delta Optimist》引述法庭文件指,涉案妇人Y.S.是来自中国的新移民,目前居住在本那比。她的前夫J.C.则是加拿大华人,在温哥华长大。两人2008年在YMCA一场活动中结识,其后成婚。
两人结婚时间长达两年,并联名拥有两栋本那比物业,包括一户柏文,以及半座双连屋。
但两人的婚姻触礁,在2012年7月结束夫妻关系。女方宣布与丈夫分居,并与一岁大的儿子搬入Halley Ave.的房屋。
但根据法官Lance Bernard 的判词,在长达18日的离婚审讯中,女方的诚信出现重大问题。
审讯期间,法庭颁令,女方的银行需要将资料转送前夫的律师。可是根据纪录,以及银行经理的供词,她提交的文件被人删改过。
法官指出,Y.S.具有会计的硕士学位,而且在一家私人证券公司任职高级会计,拥有技能,可以修改纪录而不露痕迹。而除了她或是为她办事的人之外,不会有人会作出这些修改。
让事情更为糟糕的是,妻子指摘丈夫患上妄想症,质疑她修改财务文件,让他陷入困局。法官认为,女方的行为,无必要地把诉讼延长,为男方带来重大财政以及精神上的损失。
在颁布离婚生效之后,法官又就资产分配以及子女看望时间作出判决。法官又判令,女方向男方作出特别赔偿。
法官形容女方在审讯中的表现是可耻的,而且令人愤慨,需要加以驳斥。
近日,法庭书记(court registrar)评估后,妇人Y.S.须作出特别赔偿金额为133,672.48元;其中104,172.48元为离婚数额,而29,500元则是特别赔偿评估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