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卑诗省和安省负责法律专业的监管机构,有权拒绝为西三一大学法律学院毕业生发出执业牌照。
西三一大学位于温哥华东面的兰里市,是一所基督教教会学校。 它以宗教自由的名义,反对同性恋者的平等权利,因为基督教反对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性关系。但同性婚姻在2005年7月在加拿大已经合法。
分别监管卑诗和安省律师执业的的律师协会则认为,这样多等于是歧视同性恋及跨性别人士,不会承认该大学法学院的毕业文凭。
此案在两个省都经历了几年的上诉过程。最后两个省级高等法院作出了相反的裁决。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站在维护同性恋权利的一方,赞同法学会拒绝该校的毕业文凭。而卑诗省的高等法院的裁决则倾向于宗教自由的立场, 认为学校有权做出这样的规定。
本周四,加拿大高院9个大法官,均以7比2裁定两个法律专业监管机构上诉得直。判词中提及,为了保障加拿大的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社群的权益,因此需要对宗教自由做出合理的限制。
就卑诗诉讼裁决的其中5名法官认为,违背自己的性取向,按照别人的信仰要求行事,这是贬低人格和不尊重,侵犯公众对宗教自由的看法。
演说家的吉娜・于(Jenna Tenn-Yuk)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她说, 在加拿大,有很多基督教团体或组织都会要求加入者签署类似的契约。“大约10年前,我也签过类似的契约,当时我就觉得非常紧张,作为一名同性恋者,也觉得受到深深的伤害”。
协助筹办法学院的圣三一西部大学教授珍妮特・白金汉(Janet E. Buckingham)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悲伤。她说:“加拿大传统上坚持多元化的价值观,为各种宗教观点提供支持,因此我们对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天裁决的方式感到非常失望。”
BC省训练厅长马兰妮(Melanie Mark)表示,裁判决与省府的价值观相近,省府会继续努力去建设一个公义和包容,欢迎所有人的省份,不区分性取向、性别认同、种族、宗教或背景。
目前,加拿大只有6个省份的法律专业监管机构,承认西三一大学法律学院毕业生的执业资格,包括亚省、沙省、缅省、奔驰域省、爱德华王子岛、以及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