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人男子L某,酒后驾车被一名华裔警员拦截、以普通话盘问,并面临严重的控罪。其后,该华人男子翻供,称自己不太懂普通话,请求法庭取消他的呼吸测试结果。法庭查看了L某的背景资料,了解到他曾在中国当兵四年,没有理由不懂普通话,所以拒绝了他的请求。
据安省法庭公布的文件,这起案件发生于2016年1月13日清晨零时35分,当时多伦多警队正在士嘉堡Warden和Steels一带调查一起车祸,将Warden路双方封闭,但是没有拉黄线,只是将警车挡在了路口,车上闪着警灯。
L某开车从Steels路西行而来,并未看到挡在路口的警车,在Warden路左转南行,结果在Bamburgh Circle被正在调查车祸的华裔交警(traffic officer)陈警官拦截。
陈警官示意L某开车窗,立刻闻到了浓重的酒气,就用英语问他要驾照。L某用普通话回答说,自己不讲英语,于是陈警官又用中文说了一遍,这次L似乎是听懂了。
看完L的驾照后,陈警官决定对他进行路边酒精呼气测试。他在测试前,先将自己的警车开了过来,车头对着L的汽车,这样两人的对话、测试的全过程都能被录下。
测试结果显示,L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在安省,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是醉驾。)
陈警官立刻将L某上了手铐,押上警车,并用普通话向L某说明,拘捕他的理由是涉嫌酒后驾驶。
由于陈警官还要留在现场,继续调查车祸,所以他呼叫了一位同僚过来,将L某送往41分局。
41分局没有能说普通话的警员,所以陈警官不久就被召回,充当L某的翻译。
陈警官问L某,是否需要请律师。L某说不用,他只想要被原谅。
当天凌晨3时,L某再次进行血液测试。两次测试显示,他的血液酒精浓度是130到155毫克/100毫升,几乎是安省法定标准的两倍。由此推算,在L某被拘捕的时候(也就是两个半小时前),他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40至195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警方立刻控以L一项酒驾罪名。
然而,在庭审的时候,L某翻供。他说,自己是福建人,母语是长乐方言,不太懂普通话,而陈警官的普通话有浓重的粤语口音,所以他并未理解陈警官说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他具有可以请律师的宪法权利,所以希望能够取消酒精测试结果。
不过L某也承认,他在接受审问的过程中,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听不懂陈警官的普通话。即便在现场,有另一名警员的普通话说得比陈警官要好,L某也没有向他求助,说自己听不懂陈的普通话。
检方则提供了陈警官让L某进行酒精测试,以及两人对话的视频,将两人的普通话对话,都做了英文的翻译,以便法官检查。
法官看了视频后表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L某应该能理解陈警官的普通话,至少陈警官询问是否要请律师,L某是听懂了的。
此外,从L某的履历来看,他也不太像不会说普通话的人。他曾在中国当兵四年,而且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这两个地方都是使用普通话的。
基于这些理由,法官不同意取消L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他的一项醉驾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