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今日引入法桉修改雇员法,允许孕妇在分娩前后有更长的产假,以及容许遭遇子女丧生或失踪的父母有权申请更长的无薪假。
根据省政府今日引入的6号法案,将会容许孕妇提早至预产期前13周开始放产假,同时允许新任父母有最长18个月的无薪假期,期间将会停薪留职。
另外,现时遭遇19岁以下子女丧生的父母获法例保护,可以申请最长3日的无薪假,而新法桉将会延长至两年。至于如果子女因为刑事桉件而失踪,父母可以有最长一年的无薪假。
省劳工厅长Harry Bains白恩赫表示,有关改动为省内的家庭提供更多弹性和支援,有助释除父母对工作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