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一位女屋主去世后,她价值169万的房屋还有车子及其他财产竟然全部被该屋主的男园丁“拿走”。现在,BC高等法院却表示,UBC将有权“拿回”这些财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8年,一位名叫大卫(David Yukio Ohori)的男子成为本拿比女居民玛丽(Mary Ann Gordon)的园丁。后来,大卫和他的妻子莫妮卡成为了玛丽的好朋友。
2000年的时候,玛丽签署了一份遗嘱,她告诉她的律师,希望将自己大部分的遗产都捐献给UBC。玛丽曾深受一种眼疾困扰,她想将这笔钱捐给UBC做相关研究。
她随后多次修改遗嘱。
起初,玛丽把大卫和邻居作为自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并给他们各2万5000元。
但随后,大卫夫妇和玛丽越走越近。2008年秋天玛丽受伤时,大卫一家每天都到医院去看玛丽。
大卫说,就在玛丽住院期间,她不止一次对他们夫妇俩说,要将房子送给大卫夫妇。
大卫于是找到玛丽的律师,要求修改遗嘱,但是玛丽当时的律师卡洛斯(Carlos Berardino)表示,他和玛丽打了电话谈了,玛丽对自己的意愿“感到困惑,不清楚”,卡洛斯认为,在这样的精神状况下,玛丽不足以修改遗嘱。
之后,大卫又一次找到了卡洛斯,说玛丽要改遗嘱。这一回,卡洛斯亲自与玛丽面谈,他发现:玛丽对自己名下究竟有多少房产并不清楚。她还说了一句:“给大卫的 5万元是‘非常可观’(an awful lot of money)的一笔钱。”卡洛斯由此再次断定,玛丽的精神状况仍不足以修改遗嘱。
几次想改遗嘱不成,大卫于是自己找了一位律师,要将玛丽在本拿比的那套当时价值87万元的房子,以1元的价格转给大卫。
卡洛斯由此再次找到玛丽,他依然断定她没有能力完成物业转换。
事件生变发生在卡洛斯退休后。
大卫将玛丽的律师换成了米勒(Stephen Miller),而这位由大卫推荐的律师的结论是:玛丽清楚自己的财产有哪些,她有足够的精神能力修改遗嘱。
根据米勒的一份手写的笔记,她说玛丽“非常清楚,希望把自己的房子给大卫和莫妮卡”。
在这位米勒律师的操作下,物业转换顺利完成了。大卫后来还从玛丽的账户里取了3万9000元来修缮房子。
除了房子,大卫还在玛丽死之前就得到了她的车以及她银行账户里的9万元。不仅如此,他还拿了玛丽的投资理财免税账户TFSA里面的3万5000元。
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立嘱人在遗产转移过程中出现神志不清、其精神能力受质疑的情况,执行人应该像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受益人还回来。
而这个案件中,遗产的执行人和受益人都是大卫,他总不可能去起诉自己。所以,最后法院裁决,UBC有权成为遗嘱执行人,通过法院让大卫归还遗产。
如果UBC最后执行成功了,则将共收回玛丽所有的近200万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