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斯高沙省一户业主,在自己的物业外安装保安录像监控装置,但邻居觉得隐私受侵犯,双方闹上法庭。
法官作出裁决称,要人们礼貌做事,不属法庭的管辖范围。
省法庭法官罗斯(Peter Ross)裁定,奥康纳(Joan O'Connor)的损害罪名不成立。奥康纳在她位於斯高沙省悉尼(Sydney)的物业周围,安装了保安摄像机,镜头也扫及隔壁邻居的部分物业。
罗斯於周三公布长达21页的裁决书,其中指出,检方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说明奥康纳的录像等於对艾尔(Stephanie Ayre)享受其物业造成刑事干扰。
他裁定,"虽然奥康纳知道,她的行为令艾尔恼怒,但她并非为此目的安装摄像机。"
法官继续说,奥康纳与艾尔偶尔交流,除此之外,她们没有很多沟通,除了她们共享一道围栏。
据法庭文件,双方关系於2016年夏季恶化,当时艾尔留意到,奥康纳物业周围,安装了保安监视器。至少其中一个,指向艾尔房子的後部。
艾尔当时正怀孕,丈夫又经常外出,她愈来愈担心,摄像机会透过窗户,偷窥她的屋子。她更担心,画面会在社交媒体上分享。
艾尔告诉法庭,她就此事向奥康纳谈及自己的不高兴,而奥康纳回答道,"谷歌(Google)便这样做。"
独居的奥康纳说,她的汽车曾被破坏,她安装保安监控,目的是监督自己物业,她还养了一苹狗。
法官罗斯考虑,闭路电视、私人拥有的保安摄像机、无人机,如何干扰人们对隐私权的期待,这种现象的流行已到达某种程度,监控个人活动成为"生活中的现实"。他认为,立法机关可能应采取行动,限制居民区域的监控做法。但这些问题,不属於法庭处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