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动物遗弃行为,并防止动物受虐待,温哥华市议会12月12日一致投票通过修订附例,禁止全市店铺售卖猫狗和兔。列治文则表示,目前仅限制店铺售狗。
温哥华市非领养的猫狗,12月中前需交给动物庇护中心
温哥华市议会今年6月已通过,要求市府禁止市内商铺售卖宠物。市政府12月12日通过职员提交的修订附例报告,正式禁止全市所有店铺出售猫狗和兔,也不能在店内展示这些宠物或销售广告。不过,修订附例指出,如果宠物来自认可的动物庇护中心或救助机构并等待被领养,则可获豁免,容许在店内向公众展示。报告建议,新例立即生效,并提醒宠物店要在本月中前,把店内的非领养猫狗交予动物庇护中心。
根据市政府文件,目前温哥华市共有7家宠物店,只有一家售卖来自繁殖场的猫狗,另外2家则与卑诗爱护动物协会(BC SPCA)合作,提供领养服务,其余4家宠物店则只出售鱼、雀鸟等。温哥华市中心耶鲁镇(Yaletown)一家宠物店东主Pasha表示,他们早就不售卖猫狗和兔,仅售宠物相关用品。他说:"我支持这项立法,这是好的政策,可减少动物遭遗弃。另一方面,列治文市府发言人唐善泰(Ted Townsend)表示,列治文市在2011年4月通过附例,限制店铺售狗。如要对猫和兔其他宠物进一步限制,或需市议会再修订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