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事柏文维修的沈姓男子,在多次帮助大厦内一名女住户维修房子的过程中,获取了对方的信任,甚至还得到对方发来的照片。他却设立了一个论坛,把那女子的照片作为论坛讨论的主题,编造那女子的履历,怂恿并纵容组员对女子做出各种下流的意淫。此事曝光后,沈被判有罪,但他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又将他驳回。
上诉庭的法官称,"以任何标准来看,沈的行为在道义上是应受谴责的。"
法庭记录显示,沈和那位女受害人从2001年开始结识,当时沈是受害人所住柏文大厦的维修工。因工作关系,沈经常在大厦内碰到受害人。
沈逐渐对受害人产生好感,曾邀请她去喝咖啡,而对方也欣然接受。但是,虽然两人也曾一同出去看电影和熘冰,但那位女士只是将两人之间的关系视作一段友情,沈却认为他们之间是在相恋,并因此向她求婚,自然遭到婉拒。
做不成恋人还是可以做朋友,那女子并没有因为拒绝沈的求爱而与他完全断绝关系,两人在2003年至2004年间还是保持良好关系,且沈仍希望那女子有一天会回心转意。
不过,那女子还是打定主意要找自己真正的爱人,并且建议两人以后不要再见面,这一决定让沈非常不满但也无可奈何。两人后来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家庭,相互之间还通过电子邮件通报各自的近况。在2009年时,那女子还应沈的要求给他发送了自己的照片。
但从2010年11月起,沈在雅虎(Yahoo)网站上建立群组论坛,邀请了约150名组员。该论坛讨论的主题,集中在前述那位女士的"堕落"问题上,而那女士对此一无所知。
为了激发大家的讨论,沈把那位女士的个人情况和照片都张贴到群组中,而且还虚构了许多关于那女士的"虚假的、有辱人格的、丑陋的而且怪诞的性评论"。
沈不但自己这么做,还怂恿小组的其他成员把各自的丑陋评论也张贴上来,分享涉及那女士的粗暴性幻想,而且还把那女士的照片以性堕落的样式修改后张贴上来,目的是想让那女士看起来就像一个"下贱的婊子"。
对此事一无所知的受害人,直到2013年4月在他人的提醒下才得知此事。她也匿名加入这个群组,用截图方式记录下群组里有关她的各种变态讨论。
群组内张贴的一张照片是受害人的婚礼照片。但这张照片已经被人篡改得面目全非,不但被添加了一个性爱色情标题,并列出她的名字、年龄、体重、身高、胸围大小、内衣尺寸、教育程度、职业以及她的孩子的数量等等,都被罗列出来。
沈甚至还怂恿组内的成员,在女受害人照片沾染了污物之后再拍照,又再将新照片传送上来,供大家做变态的讨论。
此事被揭发之后,沈被警方逮捕并被控告刑事骚扰罪名,安省高等法院对沈定罪之后,沈提出上诉称,没有证据证明他有意图威胁女受害人。
上诉庭驳回沈的上诉时称,此案的关键问题是,一个合理的人,在遭遇到受指责的行为后,是否会感到受威胁。这样的主观感受,完全不受被告的真实想法的影响。
"客观评估必须考虑行为发生的情况,以及行为实际上对申诉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