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加拿大自由党政府虽然承认现有的科学研究无法告诉人们抽多少大麻会造成体内大麻的THC含量超标、也无法告诉人们吸食大麻后等多长时间体内的大麻THC含量水平会下降到正常水平,但仍然推出了三种吸食大麻后危险驾车的新犯罪类别草案。
一是吸食大麻简易犯罪summary offence,指的是在体内大麻THC含量每毫升血液低于5纳克却超过2纳克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对这种简易犯罪的处罚是罚款额不超过1千加元。
自由党政府说,推出这一简易犯罪类别是为了鼓励人们谨慎小心,吸食大麻后在尽可能长的时间里不去驾驶汽车。
第二类是过量吸食大麻驾车罪,指的是在体内大麻THC含量每毫升血液超过5纳克的情况下驾驶汽车。
第三类是过量吸食大麻加醉酒驾车罪,指的是在体内大麻THC含量每毫升血液超过2.5纳克的同时体内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超过50毫克的情况下驾驶汽车。
这两种大麻过量驾车犯罪初犯面对的处罚是1千加元罚款,第二次是监禁30天,第三次是监禁120天。
刑事辩护律师们对第一种犯罪,也就是大麻简易犯罪的反应是批评声一片。指出在没有科学根据的情况下把体内大麻THC含量超过2纳克驾车就作为刑事犯罪打击面太大、会让很多无辜的加拿大人背上犯罪记录;这不但是没有道理的法律条款、而且是违反宪法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