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次被停牌及在停牌期间驾驶的温哥华男子,开车时撞倒女行人后却不顾而去。据此,法官重罚该男子10万元赔偿,连同其他赔偿,涉及赔偿总额超过300万元。
大温男子撞倒女行人不顾离去
据《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2014年1月20日傍晚6时15分左右,来自安省的22岁女子豪厄尔(Veronica Howell)在温哥华东区东一街(E. 1st Ave.)近金马素街(Commercial Dr.)横过马路时,被34岁温哥华男子马基(Leon Machi)所驾驶的小货车撞倒。
她当时并非在指定行人过路位置横过马路,惨遭撞及,但该部汽车其实是逆线行车,于西行线上向东行。
据案情指,豪厄尔被撞至弹上小型货车的车头盖再落地,她的伤势严重,包括头骨骨裂和有脑部创伤等。
据悉,他在车祸前,就曾被停牌五次,而被停牌期间亦三度违规驾驶。
而马基却因自己已停牌,之前又多次因停牌期间驾驶被定罪,故此置女事主于不顾,而且更驶到一条转左线上转右逃离了现场,其后且不与警方合作…是他无视法纪和规管文明社会行为法则的另一例子。
判赔超过300万元
据此,卑诗最高法院法官麦克诺克顿(Heather MacNaughton)在长达138页的判词中指出,原诉人当时并非在指定行人过路位置,横过马路,要承担25%责任,但与讼人的行为应被斥责。
经过审慎考虑,麦克诺克顿除了裁定原诉人得到10万元惩罚性损害赔偿外,还有27.5万元一般损害赔偿、1.4万元收入损失、117.5万元日后损失的收入及14,781.77元特别赔偿。原诉人律师赖斯(John Rice)估计,整个裁决涉及的赔偿额将会超过300万元。
对此,豪厄尔的代表律师赖斯(John Rice)指女子已返回安省,但他声称,据他所知,此案中的惩罚性赔偿金额可能是加拿大同类案中有史以来最高的。
申请破产逃避责任?
相关资料显示,马基原本经营一间建筑公司,但他已申请破产,于诉讼中没有代表律师,而15天的聆讯中,他只出席过3天,经交叉盘问后便没有再出庭。
同时,他否认自己并不是案中的司机,称司机另有其人,为一名曾与他一起工作的人。又指其车辆被拍得于事发当晚曾前往一间五金连锁店。
对此,麦克诺克顿则强调,马基无法说出那所谓司机的全名和如何可找到那人,又忘记那人怎样驶走其小型货车,而在此宗车祸前,与讼人已5度被停牌及3度被停牌期间开车。
麦克诺克顿称,与讼人的行为应予以谴责,并远超法庭对原诉人作出的赔偿。
对此,原诉人的律师表示,与讼人可能会继续进行破产程序以逃避赔偿,但原诉人一方会尽力追讨。赔偿中,卑诗保险公司会负责大部分赔偿,但不包括惩罚性赔偿。
对此,麦克诺克顿还指出,原诉人有慢性疼痛、认知问题及其他健康问题,余生都要承受车祸中受伤的苦楚,若她可以选择,她宁愿不要赔偿。过回车祸前的生活。